[实用新型]一种电除雾器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620137691.0 申请日: 2006-10-13
公开(公告)号: CN200963606Y 公开(公告)日: 2007-10-24
发明(设计)人: 彭国华;甘宪福;周红涛;陈华花;刘茂源 申请(专利权)人: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B03C3/34 分类号: B03C3/34
代理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专利中心 代理人: 李迎春
地址: 737103*** 国省代码: 甘肃;62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说明书】:

技术领域

一种电除雾器,涉及一种用于烟气净化的除尘、除雾过程的电除雾器改进。

背景技术

目前,在330型电除雾器中,每根阳极管独立存在,阳极管外没有外壳保护,一旦出现阳极管有裂缝,在正压状况下,将会有大量的烟气泄漏,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在负压状况下,将有大量的空气进入到生产系统烟气中,增大系统漏风率,不仅影响到系统烟气浓度及正常生产。严重时电除雾的整体有倒塌的缺陷,导致系统停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已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能有效解决阳极管破裂产生的烟气泄漏影响环境和空气进入到生产系统烟气中增大系统漏风率问题的电除雾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电除雾器,包括电除雾器本体上、下封头,阳极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筒形壳体,该壳体上、下边分别与电除雾器本体上、下封头固定联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电除雾器,其特征在于筒形壳体是采用玻璃钢或PVC做成的筒形壳体。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电除雾器,其特征在于在采用玻璃钢或PVC做成壳体的中间部位设有一个膨胀节。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电除雾器,其特征在于玻璃钢或PVC壳体与电除雾器本体上、下封头联接是采用法兰连接,并在联接法兰处密实封结有玻璃泥。

本实用新型的电除雾器,针对电除雾器阳极管暴露问题,采用完善的密封措施,克服了一旦有阳极管破裂,将会有大量的烟气外出或有大量的空气进入到烟气中而出现污染环境或降低烟气浓度不利于生产,或在大量的阳极管出现裂缝而使电除雾的整体有倒塌的缺陷。采用玻璃钢(或PVC)板,将电雾阳极管的上下壳体连接起来,所有的阳极管密封起来,使外漏的烟气实现内漏,并阻止外部空气进入系统生产烟气中,同时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还查以达到对电除雾器的壳体进行加固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电除雾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电除雾器,包括电除雾器本体上4、下封头5,阳极管6,采用玻璃钢或PVC做成的筒形壳体7,且壳体上、下边分别与电除雾器本体上、下封头固定联接。且在采用玻璃钢或PVC做成壳体的中间部位设有一个膨胀节3;在玻璃钢或PVC壳体与电除雾器本体上、下封头联接是采用法兰1连接,并在联接法兰处密实封结有玻璃泥2。

实施例

1、采用玻璃钢(或PVC)板做成圆形壳体,与330型电除雾上下封头本体进行连接,使所有的阳极管全部封闭在壳体中。

2、并在玻璃钢(或PVC)壳体的中间部位增加一个膨胀节,防止因温度的变化玻璃钢(或PVC)变形是对连接处的损坏。减少因温度的变化而引起的应力破坏。

3、在玻璃钢(或PVC)壳体与电除雾整体相连接处采用法兰连接的方式,并将连接处用玻璃泥进行密封处理,确保完全封闭。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未经金川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20137691.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