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有收音机的充电灯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40270.3 | 申请日: | 2006-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720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黄基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基民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1800浙江省诸***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收音机 充电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充电灯,尤其是涉及一种设有收音机的充电灯。
背景技术
目前使用的充电灯种类很多,大都是采用前灯和后灯的结构,也有采用分体式结构,可以把灯头拿下来搁于车前或置于头上,此类充电灯使用方便,深受用户的欢迎,但其功能还显得单一,只能用于照明,或用作电源。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充电灯用途单一的现状,提供一种带有收音机的充电灯。本实用新型既可照明,又可用作收音机,一灯多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主要是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本实用新型主要由灯体及由其相连的手柄和聚光灯头组成,在灯体上还设有散光尾灯,在灯体内设有蓄电池,还设有小型收音机,其收音机的音量控制拨盘、自动选台和复位健、天线暴露在灯体外。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明显优点和创新。由于在灯体上设有收音机,使本实用新型可以一机多用,只要将蓄电池充足电源,其收音机就不必外接电源,携带十分方便。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家庭、外出旅游及其他活动需要。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及局部剖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由灯体2及设于灯体2上的聚光灯头1和手柄4组成,手柄4上设有开关3,灯体2上还设有后散光尾灯9,在灯体2内,设有蓄电池10,还设有小型收音机12,收音机12和蓄电池10之间设有隔板11,收音机12的音量控制拨盘5、自动选台健7和复位健8暴露在灯体2的壳体上,灯体2上还设有收音机天线6和喇叭13,还设有充电插孔14。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家庭、外出旅游及其他活动需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基民,未经黄基民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2014027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