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超声-臭氧协同处理废水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57417.X | 申请日: | 2006-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74781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14 |
发明(设计)人: | 张晖;刘芳;吕玉娟;张道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大学 |
主分类号: | C02F1/36 | 分类号: | C02F1/36;C02F1/78 |
代理公司: | 武汉华旭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荣;张火春 |
地址: | 43007***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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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超声 臭氧 协同 处理 废水 装置 | ||
1、一种超声-臭氧协同处理废水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氧气瓶(1)、臭氧发生器(2)、三通管(3)、流量计(4、6)、臭氧浓度测量装置(5)、气升式内环流超声反应器(16)、超声发生器(7)、超声换能器(9)、超声探头(17)、臭氧尾气处理装置(8)和进气管,其中:臭氧发生器(2)的氧气进口接氧气瓶(1)的出口,臭氧发生器(2)的臭氧出口通过三通管(3)、流量计(4、6)分别与气升式内环流反应器(16)和臭氧浓度测量装置(5)的进口连接,气升式内环流反应器(16)的出口与臭氧尾气处理装置(8)的进口相连接,臭氧尾气处理装置(8)的出口和臭氧浓度测量装置(5)的出口与大气相通,超声换能器(9)的一端连接超声发生器(7),另一端连接超声探头(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臭氧协同处理废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升式内环流反应器(16)呈“T”形,其顶部设有气液分离室(18),下方设有挡板(11)划分为降液区(12)和升液区(15),升液区和降液区之间在挡板的上部和底部分别相连通;位于升液区(15)一侧的进气管(20)尾端连接有一曝气头(13),降液区(12)对应气液分离室(18)的上端设有一尾气出口管(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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