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尔夫球杆头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57980.7 | 申请日: | 2006-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093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8 |
发明(设计)人: | 黄峻勇;锺志邦 | 申请(专利权)人: | 楠盛股份有限公司;复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53/02 | 分类号: | A63B53/02;A63B5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地址: | 中国台湾高雄***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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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高尔夫球杆头至少包含:
一杆头本体,具有一跟部和一趾部;
一颈部,连接该杆头本体的跟部;
一管柄,藉由该颈部来与该杆头本体连接,用以套设一高尔夫球杆杆体,其中该管柄具有一外周面;以及
至少一调整槽,环设于该管柄的该外周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调整槽是属环状槽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至少一调整槽是复数个矩形槽口,并是以一特定间距地环设于该管柄的外周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调整槽是属螺旋状槽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调整槽的深度是与该高尔夫球杆头的材质的降伏强度呈正比关系。
6.一种高尔夫球杆头,至少包含:
一杆头本体,具有一跟部和一趾部;
一颈部,连接该杆头本体的跟部,其中该颈部具有一外周面;
一管柄,藉由该颈部来与该杆头本体连接,用以套设一高尔夫球杆杆体;以及
至少一调整槽,环设于该颈部的该外周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调整槽是属环状槽沟。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至少一调整槽是复数个矩形槽口,并是以一特定间距地环设于该颈部的外周面上。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调整槽是属螺旋状槽沟。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调整槽的深度是与该高尔夫球杆头的材质的降伏强度呈正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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