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全息幻影成像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73196.5 | 申请日: | 2006-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44039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2 |
发明(设计)人: | 余文恭 | 申请(专利权)人: | 余文恭 |
主分类号: | G03B35/08 | 分类号: | G03B35/08;G03B35/18;H04N5/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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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8052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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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全息 幻影 成像 装置 | ||
1.一种利用结构特征呈现悬浮全息影像的视频图像演示装置,包括倒锥形玻璃反射装置(1);位置在倒锥体下方的水平银幕或显示屏(2);位置在倒锥体底部的投影机组(3);倒锥体上的各玻璃反射面与倒锥体中心垂直线之间的夹角,与各玻璃反射面与水平银幕或显示屏之间的夹角相等(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图像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倒锥形玻璃反射装置(1)包括在水平方向上的N个三角形玻璃面,其结构包括玻璃面和支撑结构两部分,玻璃面为镀膜或非镀膜平板玻璃;支撑结构为钢架或其它结构;所述的倒锥体形玻璃反射装置,其N条棱边上部指向倒锥体底部的若干个角,下部指向锥尖的同一个点,锥尖可以有2种形式,一种形成完整的锥尖,一种在近锥尖处截断为水平平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图像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位置在倒锥体尖顶下方的水平银幕或显示屏(2),可以是水平放置的投影银幕,也可以是水平放置的各种显示屏,它们与倒锥体的玻璃面分别对应,水平银幕或显示屏与倒锥体玻璃面之间形成一定的夹角,夹角与倒锥体上的各玻璃反射面与倒锥体中心垂直线之间的夹角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图像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位置在倒锥体形底部的投影机组(3),将图像投射于水平银幕,或由水平放置的显示屏直接播放图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图像演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结构的相等夹角(4),保证由水平方向上的N个成像面成像,然后通过相对应的玻璃面的镜像反射,使取自同一事物不同方位的N个图像在玻璃倒锥体内的任意点上精确交汇,合成为全息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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