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变压缩比内燃机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01207.4 | 申请日: | 2006-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1301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秋久大辅;神山荣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D41/10 | 分类号: | F02D41/10;F02B75/04;F02D41/00;F02D1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文;段斌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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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变 压缩比 内燃机 | ||
1.一种可变压缩比内燃机,包括:
能够改变所述内燃机压缩比的压缩比改变机构;
由来自所述内燃机的排气驱动的增压器,所述增压器用于增压所述内燃机的进气;以及
基准压缩比导出装置,用于根据所述内燃机的运行状态来导出基准压缩比,通过所述基准压缩比,能够获得特定的热效率同时抑制所述内燃机中的爆震,
其中当所述内燃机运行时,所述内燃机的压缩比由所述压缩比改变机构设置为所述基准压缩比,
当所述内燃机进入特定的加速状态时,所述内燃机的压缩比由所述压缩比改变机构改变为低于所述基准压缩比的与加速相适应的特定压缩比,并且,
在所述内燃机已经开始加速后直到所述增压器的增压压力大于或等于特定压力的期间内,所述内燃机的压缩比由所述压缩比改变机构设置为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压缩比内燃机,其中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是所述压缩比改变机构所能够设置的最低压缩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压缩比内燃机,其中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确定成落在以下范围内:在所述范围中,将由于所述压缩比从所述基准压缩比改变至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所导致的所述内燃机的排气压力增加而引起的发动机扭矩的增加以及由于所述压缩比从所述基准压缩比改变至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所导致的所述内燃机热效率降低而引起的发动机扭矩的降低加到限定成在压缩比为所述基准压缩比的状态下的发动机扭矩的基准发动机扭矩时所获得的与加速相关的发动机扭矩大于或等于所述基准发动机扭矩。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压缩比内燃机,其中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是在与加速相关的发动机扭矩变得最大时的压缩比,所述与加速相关的发动机扭矩通过将由于所述压缩比从所述基准压缩比改变至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所导致的所述内燃机的排气压力增加而引起的发动机扭矩的增加以及由于所述压缩比从所述基准压缩比改变至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所导致的所述内燃机热效率降低而引起的发动机扭矩的降低加到限定成在压缩比为所述基准压缩比的状态下的发动机扭矩的基准发动机扭矩时获得。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压缩比内燃机,其中在所述内燃机已经开始加速以后,在将由于所述压缩比从所述基准压缩比改变至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所导致的所述内燃机的排气压力增加而引起的发动机扭矩的增加以及由于所述压缩比从所述基准压缩比改变至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所导致的内燃机热效率降低而引起的发动机扭矩的降低加到限定成在压缩比为所述基准压缩比的状态下的发动机扭矩的基准发动机扭矩而获得的与加速相关的发动机扭矩大于或等于所述基准发动机扭矩的期间内,所述内燃机的压缩比由所述压缩比改变机构设置为所述与加速相适应的压缩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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