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珠光效果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01284.X | 申请日: | 2006-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88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V·曼德;W·沙恩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33/12 | 分类号: | C08L33/1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明海 |
地址: | 德国达***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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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珠光 效果 甲基丙烯酸 | ||
1.通过挤出或注塑制备具有珠光效果的塑料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制备由5至35%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二醇和65至95%含有0至20重量%除(甲基)丙烯酸酯外的其他不饱和单体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和非必要的0.01至5.0%的助剂和添加剂构成的混合物,并将该混合物挤出以产生塑料制品,并且非必要地将其成形或注塑,其中混合物各组分含量总和满足100%。
2.权利要求1的制备具有珠光效果的塑料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存在有染料。
3.权利要求1的制备具有珠光效果的塑料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65至95%聚甲基丙烯酸甲酯、5至35%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二醇和非必要的0.01至5.0%的助剂和添加剂在160至300℃的温度下挤出以产生半成品,其中混合物各组分含量总和满足100%。
4.权利要求3的制备具有珠光效果的塑料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挤出的半成品加热,并在压力下成形。
5.权利要求1的制备具有珠光效果的塑料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65至95%聚甲基丙烯酸甲酯、5至35%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二醇和非必要的0.01至5.0%的助剂和添加剂在200至280℃的熔体温度下注塑,其中混合物各组分含量总和满足100%。
6.包含65至95%含有0至20重量%除(甲基)丙烯酸酯外的其他不饱和单体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5至35%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二醇和非必要的0.01至5.0%的助剂和添加剂的混合物,其中混合物各组分含量总和满足10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得的具有珠光效果的塑料制品用于建筑领域,用于汽车领域,用于造船和用于飞机构造中的用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得的具有珠光效果的塑料制品用于包装、装饰材料、电子设备的外壳材料、玩具、办公用品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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