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确保注射设备中的电动机的恒速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04453.5 | 申请日: | 2006-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55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30 |
发明(设计)人: | 金·耐霍姆;波·V·詹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和诺德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M5/145 | 分类号: | A61M5/145;H02P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康建忠 |
地址: | 丹麦*** | 国省代码: | 丹麦;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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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确保 注射 设备 中的 电动机 方法 | ||
1.一种用于确保电池驱动电动机的恒定目标速度的方法,所述电池驱动电动机适合于移动注射设备中的活塞杆,以便从注射设备注射设定剂量的药物,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设定活塞杆要达到的第一目标速度,
-确定是否能够达到第一目标速度,以及,
-如果能够达到第一目标速度,则维持第一目标速度直到已从注射设备注射了设定剂量的药物,或者
-如果不能达到第一目标速度,则设定第二目标速度。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确定是否能够达到第二目标速度,以及
-如果能够达到第二目标速度,则维持第二目标速度直到已从注射设备注射了设定剂量的药物,或者
-如果不能达到第二目标速度,则设定第三目标速度。
3.根据权利要求2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确定是否能够达到第三目标速度,以及,如果能够达到第三目标速度,则维持第三目标速度直到已从注射设备注射了设定剂量的药物,或者,如果不能达到第三目标速度,则关闭电动机。
4.根据权利要求1-3的任何一个的方法,其中,确定活塞杆的速度包括测量电动机的速度的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1-4的任何一个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测量提供给电动机的电流的步骤。
6.根据权利要求5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如果提供给电动机的电流超过预定值,则关闭电动机的步骤。
7.根据权利要求1-6的任何一个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目标速度高于第二目标速度,所述第二目标速度高于第三目标速度。
8.根据权利要求1-7的任何一个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当设定第二目标速度时产生电池告警信号的步骤,所述电池告警信号被提供给注射设备的控制模块,以便警告设备的用户电池容量不足以达到第一目标速度。
9.一种执行权利要求1-8的任何一个的方法的系统,该系统包括:
-可操作地连接到方向敏感编码单元的电动机,以及
-控制模块,包括用户界面、微处理器、存储器模块、电动机控制器以及至少一个用于将输入到控制模块的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格式的A/D转换器。
10.一种用于从包含药物的安瓿注射规定剂量的药物的注射设备,所述注射设备包括根据权利要求9的系统。
11.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在微处理器上运行时,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适于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8的任何一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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