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降血压的蛋白质水解产物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14769.2 | 申请日: | 2006-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102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鲁波·伊第恩斯;安德烈·利纳尔杜斯·鲁斯·德;克里斯帝诺思·雅各布斯·凡普拉德荫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帝斯曼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06 | 分类号: | A61K38/06;A61P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肖善强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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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血压 蛋白质 水解 产物 | ||
1.三肽MAP和/或三肽ITP和/或MAP盐和/或ITP盐。
2.包含MAP和/或ITP和/或MAP盐和/或ITP盐的蛋白质水解产物。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蛋白质水解产物,其具有5%到50%的DH,优选地为10%到40%,更优选地为20%到35%的DH。
4.包含MAP和或ITP或MAP盐和/或ITP盐的肽混合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肽混合物,其包含:
至少1mg的MAP/克蛋白质,
优选地至少2mg MAP/克蛋白质,
更优选地至少4mg MAP/克蛋白质。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肽混合物,其中具有小于500Da的MW的肽数量为肽混合物的至少30wt%(干物质),优选地为肽混合物的35wt%和70wt%(干物质)之间。
7.如权利要求4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肽混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蛋白质水解产物,其还包含IPP或LPP。
8.如权利要求4到6中任何一项所述的肽混合物,或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蛋白质水解产物,其包含1%到90%的水,优选地包含1%到30%的水,更优选地包含1%到15%的水。
9.生产三肽MAP和/或ITP和/或其盐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对蛋白质进行酶水解,以及,任选地,将MAP和/或ITP转化为其盐。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包括使用蛋白酶水解合适的蛋白质,优选地使用脯氨酸特异蛋白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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