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强度放电灯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17971.0 | 申请日: | 2006-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81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15 |
发明(设计)人: | M·哈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61/34 | 分类号: | H01J61/34;H01J61/5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亚非;谭祐祥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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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强度 电灯 | ||
1.一种高强度放电灯,其包括带有用于封入放电气体的放电容器(11)的内泡(1)和包围所述内泡(1)的外泡(2),其中,在所述外泡(2)的纵轴线上方将所述内泡(1)的纵轴线布置在所述灯的水平操作位置,使得所述放电容器(11)与所述外泡(2)之间的距离在所述灯的上侧小于在所述灯的下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其中所述放电容器(11)被不对称地形成,使得所述被封入的放电体积在所述灯的操作位置在所述灯的所述上侧比所述外泡(2)的下侧更靠近所述外泡(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其中在所述灯的所述上侧,所述放电容器(11)与所述外泡(2)之间的距离为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其中所述放电容器(11)与所述外泡(1)的壁材料不含钾。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其中所述外泡(1)填充有压力范围在大约10毫巴与大约1巴之间的气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其中所述气体包括以下物质中的至少一种物质:潮湿空气、干燥空气、N2、O2、H2、CO2、Ar、Ne、Xe、Kr。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其中所述放电气体不含汞。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其中所述放电容器(11)的外径(d1)为大约6mm,且所述外泡(2)的内径(d2)为大约6,7mm。
9.一种特别是用于车辆的前灯单元,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高强度放电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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