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合成气的制备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26133.X | 申请日: | 2006-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310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A·M·A·鲁捷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1B3/34 | 分类号: | C01B3/34;C01B3/38;C10J3/00;C10G49/00;C10G2/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长青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合成气 制备 | ||
1.从如下两种具有不同氢∶碳比的烃源制备合成气的方法:
具有低氢∶碳比的第一源,包括煤、褐煤、泥煤、焦炭、木沥青、沥青和衍生自沥青砂的重质烃的任一种或其组合,特别是沥青;
具有高氢∶碳比的第二源,包括天然气、伴生气和煤层甲烷的任一种或其组合,优选煤层甲烷;
在该方法中将所述第一源转化为具有低氢∶一氧化碳比的第一合成气物流,和将所述第二源转化为具有高氢∶一氧化碳比的第二合成气物流;将第一合成气物流和第二合成气物流的一部分混合成混合的合成气物流,所述混合物流的H2/CO比为1.1-1.9,优选1.3-1.7,同时使用第二合成气物流的另一部分用于氢供料。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包括使用至少一部分所述混合的合成气物流作为到至少一个费-托反应器的原料和使用第二合成气物流的另一部分用于对费-托方法的氢供料或用于使该方法的产品提质。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通过任选地与催化重整组合的部分氧化将所述第一源转化为第一合成气物流。
4.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通过甲烷或甲烷源的自热重整和/或蒸汽甲烷重整、优选蒸汽甲烷重整将所述第二源转化为合成气。
5.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源是煤层甲烷。
6.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第一合成气物流的低氢∶一氧化碳比为0.3-1.1,特别是0.5-0.8,和其中第二合成气物流的高氢∶一氧化碳比为3-8,特别是5-6。
7.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高氢∶一氧化碳比的第二合成气物流的另一部分用于第二阶段费-托反应,任选地在转换和/或纯化之后。
8.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具有高氢∶一氧化碳比的第二合成气物流的一部分处理以脱除一氧化碳和留下氢,优选其中所述氢用于如下过程的至少一种:氢化处理,特别是氢化、氢化异构化和/或氢化裂化;催化脱蜡、冷凝物的氢化脱硫、催化剂活化和催化剂再生。
9.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方法,其中两个合成气物流用于烃合成过程,特别是费-托过程,所述烃合成过程优选随后为一种或多种选自氢化、氢化异构化、氢化裂化和催化脱蜡的氢化处理过程,任选地随后为产物物流如石脑油、煤油、瓦斯油、蜡质萃余液、基油、蜡、溶剂、洗涤剂原料、钻井液和LPG的蒸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未经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80026133.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