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品陈列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680026796.1 | 申请日: | 2006-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78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23 |
发明(设计)人: | 宇田川徹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淳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F5/00 | 分类号: | A47F5/0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晓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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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商品 陈列 装置 | ||
1.一种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左侧固定部以及与该左侧固定部隔开给定间隔而对置的右侧固定部;
横向部件,其在该两侧固定部上呈桥架状设置,且以能自由转动的方式被支承在该两侧固定部上;
商品悬置用钩部件,其在该横向部件上沿左右方向以给定间距设置有两个以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设置有以能够自由转动的方式支承在该左侧固定部上的左侧臂部或以能够自由转动的方式支承在该右侧固定部上的右侧臂部中的任一个或两个,
将该横向部件和该两侧臂部中的任一个或两个形成为一体,该横向部件经由该两侧臂部中的任一个或两个而能够在该两侧固定部之间自由转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商品悬置用钩部件包括:用于悬置商品的向前延伸的棒状部件、以及从该棒状部件的前端向上弯曲的防止商品脱落的卡止部。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横向部件相对该两侧臂部中的任一个或者两个设在比该支承位置更靠后侧的位置上,且该两侧臂部中的任一个或者两个的后侧通过弹性部件而被向下加载。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横向部件相对该两侧臂部中的任一个或者两个设在该支承位置或者比该支承位置更靠前侧的位置上,且该两侧臂部中的任一个或者两个和该两侧固定部中的任一个或两个彼此卡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横向部件上还设置有操作部。
7.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左侧臂部或该右侧臂部上还设置有操作部。
8.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操作部为在该两侧臂部的比该支承位置更靠前侧呈桥架状设置的杆件,在商品陈列姿态下从正面观察,该杆件处于比该横向部件更靠上侧。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杆件的前面部为具有截面呈凹状的商品信息显示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连接件,该连接件设置为上下两层以上,且至少将上下两层的操作部连接起来。
11.如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左侧臂部或该右侧臂部上还设置有沿前后方向滑动的操作部。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左侧臂部或者该右侧臂部为长条状盒体件,该操作部为以在该长条状盒体件内能自由滑动的方式嵌合在该长条状盒体件内的长条状部件。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横向部件为杆件或网孔状部件。
14.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陈列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悬置在上述商品悬置用钩部件上的商品的最后端悬置配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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