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27854.2 | 申请日: | 2006-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330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马场康弘;桥部吉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3B19/09 | 分类号: | C03B19/09;C03C3/091;C03C3/093;C03C10/04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本良;文琦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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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图案 结晶 玻璃制品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具有由析出晶体量为5~50质量%的结晶玻璃构成的基层;和具备由所述基层的结晶玻璃与非晶玻璃反应形成,且实质上全面覆盖基层的一个面的反应层与至少局部覆盖所述反应层的非晶玻璃部的表层,所述表层是使起因于所述反应层的光散射面部和由非晶玻璃部构成的透光面部分散来形成图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由非晶玻璃部构成的透光面部分散占有表层的表面积的20~8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表层的透光面部是厚度为50μm以上的非晶玻璃部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由结晶玻璃构成的基层与非晶玻璃部的热膨胀系数差为10×10-7/K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由非晶玻璃部构成的透光面部厚度是由结晶玻璃构成的基层厚度的5~30%。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在非晶玻璃部的内部或者非晶玻璃部与基层的界面部形成有发光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发光层包含蓄光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由结晶玻璃构成的基层,按质量百分比表示具有成分:SiO2:45~75%、Al2O3:1~25%、CaO:2~25%、ZnO:0~18%、BaO:0~20%、MgO:0~1.5%、SrO:0~1.5%、Na2O:1~25%、K2O:0~7%、Li2O:0~5%、B2O3:0~1.5%、CeO2:0~0.5%、SO3:0~0.5%、As2O3:0~1%、Sb2O3:0~1%、以及着色氧化物:0~3%,并且析出β-硅灰石作为主要晶体。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表层的非晶玻璃部,由按质量百分比表示具有成分:SiO2:65~80%、Al2O3:2~8%、B2O3:10~15%、CaO:0~3%、BaO:0~5%、ZnO:0~2%、Na2O:0~7%、K2O:0~3%的B2O3-SiO2系玻璃构成。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者权利要求9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由结晶玻璃构成的基层是两种以上不同成分的多个结晶性玻璃颗粒熔为一体并析出晶体而形成,根据起因于玻璃颗粒的成分的结晶状态不同而形成有低透光性部位和厚度1mm下的平均可见光透射率比所述低透光性部位高10%以上的高透光性部位。
11.根据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由结晶玻璃构成的基层是两种以上不同色调的多个结晶性玻璃颗粒熔为一体,形成白色度(亮度)L*相差3以上的部位。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图案化结晶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由结晶玻璃构成的基层是通过分散在结晶性玻璃颗粒之间的无机颜料来着色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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