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流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0680028323.5 | 申请日: | 2006-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3362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李在皓;拉克鲁瓦·伊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首尔OPTO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33/00 | 分类号: | H01L3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宁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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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流 发光 器件 | ||
1.一种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基板;以及
第一和第二发光单元区块,形成于所述基板上,并且分别具有多个彼此串联电连接的发光单元,各所述发光单元具有N电极和P电极,
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区块一端的P电极连接到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区块一端的N电极,并且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区块另一端的N电极连接到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区块的另一端的P电极;并且
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P电极和与之对应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P电极或者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N电极和与之对应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N电极彼此电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倒装接合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发光单元区块上的子镶嵌基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子镶嵌基板与所述相应发光单元之间形成金属垫。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子镶嵌基板上形成金属配线,并且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P电极和与之对应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P电极通过所述金属配线彼此电连接,或者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N电极和与之对应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区块的各发光单元的N电极通过所述金属配线彼此电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子镶嵌基板的金属配线包括金属垫,并且所述金属垫通过第二配线或者通过形成于所述金属垫之间的配线进行连接。
6.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发光单元包括:
形成于所述基板上的N型半导体层;
形成于所述N型半导体层上的一定区域内的P型半导体层;以及
分别形成于所述N型和P型半导体层上的N电极和P电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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