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折治疗装置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29705.X | 申请日: | 2006-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7274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24 |
发明(设计)人: | 罗伯特·M.·斯克里布纳;劳伦斯·R.·约内斯;汉森·A.·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十字桅杆药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56 | 分类号: | A61B17/56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学堂 |
地址: | 美国科***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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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骨折 治疗 装置 方法 | ||
1.一种向目标解剖部位输送可流动材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目标解剖部位内制作一个内腔,
将一种流量控制装置装入所述目标解剖部位,
将所述可流动材料注入到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和
将所述流量控制装置从所述目标解剖部位退出,同时将实际上所有所述可流动材料留在了所述目标解剖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控制装置包括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能够容纳所述可流动材料的容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尺寸和形状设计成应能在其呈折拢状态时可通过一个管状进入通路,进到所述目标解剖部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是指一个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能够增加体积的容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包括一个可以选择打开的开口。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为一个易卸开口。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易卸开口位于容器远端部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控制装置包括一种容器,所述容器在其被易松开地关闭时能够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容纳所述可流动材料。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流动材料能够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呈低流动性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解剖部位是一个骨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骨头是其中带有骨髓的骨头。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制作一个内腔时,包括通过压缩海绵状骨而形成一个通道。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创建一个内腔时,包括通过切割海绵状骨而形成一个通道。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创建一个内腔时,包括通过操作海绵状骨而形成一个通道。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目标解剖部位内创建一个内腔时,包括通过操作骨皮质而形成一个通道。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压缩海绵状骨来创建一个通道时,包括在海绵状骨内扩大一个可展开结构。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流动材料包括骨水泥。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建立可流动材料能够在建立目标解剖部位内达到一种硬化状态。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建立流量控制装置置入建立目标解剖部位时,包括将建立流量控制装置置入所述内腔。
20.一种将可流动骨水泥注入一个内部带有骨髓的骨头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骨头内创建一个通道,
将折拢状态的容器置入所述通道,
将所述可流动骨水泥注入所述骨头内的所述容器中,
将所述容器从所述骨头内移出,而将至少部分骨水泥留置在所述骨头内。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又包括通过切所述骨髓而形成一个第二通道。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又包括在将所述容器从所述骨头内移出前在建立容器内创建一个开口。
23.一种分离骨头的方法,包括:
在骨头内形成一个第一通道,
在所述骨头内形成一个第二通道,
在所述骨头内形成一个第一中间通道,
在所述骨头内形成一个第二中间通道,
这样,所述骨头内的所述第一中间通道和第二中间通道连接,以形成一个分离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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