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光转换元件的电致发光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30666.5 | 申请日: | 2006-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85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G·卢特根斯;A·克劳斯;B·斯平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33/00 | 分类号: | H01L3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龚海军;刘红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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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光 转换 元件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发射初级光和次级光的混合体的光源,包括例如发光二极管LED或激光器的发射初级光的电致发光器件以及将初级光转换成次级光的光转换元件(3),其中沿着对于初级光具有第一转换系数(11)的光路发射初级光的第一部分,沿着对于初级光具有大于第一转换系数的第二转换系数(12)的光路发射初级光的第二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光源,其特征在于对于初级光的第一转换系数为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光源,其特征在于对于初级光的第二转换系数大于0.9。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初级光的第一部分耦合到转换元件(3)的至少一个第一区域(4)中,初级光的第二部分耦合到转换元件(3)的至少第二区域中。
5.根据权利要求4的光源,其特征在于转换元件(3)包括规则图案的第一区域(4)。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的光源,其特征在于第一区域(4)在光发射方向(12)上具有十字形缝的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次级光包括来自第一和第二光谱范围的光。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初级光包括蓝色光。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转换元件(3)包括在其外部表面上的二色性涂层(5),以至少部分地将初级光向后反射到转换元件(3)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转换元件(3)包括在其外部表面上的吸收涂层(6),以至少部分地吸收通过转换元件(3)的初级光。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电致发光器件的一条或多条电接触导线一起位于邻近发光侧的一侧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电接触导线位于电致发光器件的不同侧上,以便电接触导线(7)的至少一条被引导穿过转换元件的开口。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至少之一的光源,其特征在于多个电致发光器件布置成阵列。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至少之一的光源,还包括用于混合初级光和次级光的至少一个光学元件。
15.根据权利要求14的光源,其特征在于光学元件可以是由透明材料构成的混合棒,或准直器,或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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