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处理皮肤的UV灯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32642.3 | 申请日: | 2006-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822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G·瓦格纳尔卡西奥拉;A·范德波尔;M·博恩;M·詹森;M·哈夫拉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77 | 分类号: | C09K11/77;C09K11/61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龚海军;刘红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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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处理 皮肤 uv | ||
1.一种用于处理皮肤的UV灯,该灯的辐射能量基本上完全处于UV光谱和红光光谱内,其特征在于该灯介于600nm和700nm之间的红光光谱内的辐射能量至少为UV光谱内辐射能量的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UV灯,其中该灯介于600nm和700nm之间的红光光谱内的辐射能量至少为UV光谱内辐射能量的6%。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UV灯,其中该灯介于630nm和700nm之间的红光光谱内的辐射能量至少为UV光谱内辐射能量的3%、优选至少为6%。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UV灯,其中该灯为UV荧光灯,其中灯的透明罩涂覆有第一UV发射荧光材料和第二红光发射荧光材料。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UV灯,其中红光发射荧光材料为CeGdMgB5O10:Tb,Mn。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UV灯,其中荧光材料混合物的6%-30%、优选10%-20%(按重量)由红光发射荧光材料组成。
7.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UV灯,其中该灯为UV HID灯,其中灯罩包括第一UV辐射盐和第二红光辐射盐,并且其中红光辐射盐为LiI和/或Ca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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