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元件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33977.7 | 申请日: | 2006-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341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久米康仁;栗原直;玉井和彦;冈本隆章;佐伯真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7 | 分类号: | G02F1/1337;G02F1/139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岳;刘宗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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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 元件 | ||
1.一种液晶显示元件,具有一对基板以及被夹持在上述一对基板之间的介电各向异性物质层,在上述一对基板的彼此对置的面上形成有取向膜,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一对基板中,仅有其中一个基板的取向膜的表面被实施取向处理,该取向处理用于使液晶物质具有预倾角;
上述介电各向异性物质层包括向列相液晶物质和手性剂;
当上述介电各向异性物质层的厚度为d、液晶物质的螺距长度为p时,满足0.25≤d/p≤0.50;而且,
当上述液晶物质的折射率各向异性为Δn时,满足1000×d/p≤Δn×d。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d/p满足0.28≤d/p≤0.4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d/p满足0.30≤d/p≤0.3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满足1000×d/p+100≤Δn×d。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满足Δn×d≤1000×d/p+600。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满足1000×d/p+150≤Δn×d 1000×d/p+45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满足Δn×d≤2500×d/p+150且Δn×d≤-1750×d/p+175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Δn×d小于或等于900n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满足1500×d/p≤Δn×d且Δn×d≤2500×d/p且Δn×d≤-1750×d/p+1600且Δn×d≤900n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显示区域内的液晶物质的预倾角的范围是预倾角的中间值±3°。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预倾角的中间值是87°。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一对基板中的一个基板上形成有层厚控制构件,该层厚控制构件用于使介电各向异性物质层保持一定的层厚;
对上述一对基板中的另外一个基板的取向膜的表面实施取向处理。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液晶物质在未施加电场时表现为光学各向同性,在施加电场时表现为光学各向异性。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取向膜是垂直取向膜。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液晶物质是负介电各向异性的液晶物质。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外部入射光能够从一个基板透射到另外一个基板。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对基板中的至少一个基板是具有源极线的有源矩阵基板;
对上述有源矩阵基板的取向膜的表面实施上述取向处理;
上述取向处理是摩擦取向处理;
上述摩擦取向处理的摩擦方向平行于上述有源矩阵基板的源极线。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一对基板中的至少一个基板是具有栅极线的有源矩阵基板;
对上述有源矩阵基板的取向膜的表面实施上述取向处理;
上述取向处理是摩擦取向处理;
上述摩擦取向处理的摩擦方向平行于上述有源矩阵基板的栅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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