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SAHA、卡铂和紫杉醇治疗癌症的方法以及其他联合治疗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37149.0 | 申请日: | 2006-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54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J·乔;C·帕拉迪斯;S·弗兰克尔;S·S·拉马林加姆;C·贝拉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默克公司;匹兹堡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1/282 | 分类号: | A61K31/282;A61K31/1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健;黄可峻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saha 紫杉醇 治疗 癌症 方法 以及 其他 联合 | ||
1.在有此需要的个体中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给个体施用:i)由以下结构代表的SAHA(N-辛二酰苯胺异羟肟酸):
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ii)铂,二胺[1,1-环丁烷-二甲酸根合 (2-)-0,0′]-,(SP-4-2)(卡铂)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和iii)具有(2R,3S)-N- 苯甲酰基-3-苯基异丝氨酸的5-β,20-环氧-1,2-α,4,7-β,10-β,13-α-六羟基 紫杉-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酯(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 或水合物;
其中,在21天周期当中的7-14天,SAHA或其可药用盐以最高达600 mg的剂量口服给药;
其中卡铂或其可药用盐以足以产生最高达6mg/min/ml的浓度/时间曲 线下面积(AUC)的剂量静脉内给药,所述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 是用Calvert公式计算的;
其中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最高达225mg/m2的剂量静脉内 给药;并且
其中SAHA、卡铂、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的给药能有效治疗 癌症。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至少一个21天当中的1-14天治 疗期,SAHA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400mg的剂量每天给药一次, 在21天当中的1天,卡铂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足以产生6 mg/min/ml的AUC的剂量给药,并且在21天当中的1天,紫杉醇或其 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200mg/m2的剂量给药。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至少一个21天当中的1-14天治 疗期,SAHA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400mg的剂量每天给药一次, 在21天当中的1天,卡铂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足以产生6 mg/min/ml的AUC的剂量给药,并且在21天当中的1天,紫杉醇或其 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175mg/m2的剂量给药。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至少一个21天当中的1-14天治 疗期,SAHA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300mg的剂量每天给药一次, 在21天当中的1天,卡铂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足以产生6 mg/min/ml的AUC的剂量给药,并且在21天当中的1天,紫杉醇或其 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175mg/m2的剂量给药。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至少一个21天当中的1-7天治疗 期,SAHA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300mg的剂量每天给药两次,在 21天当中的1天,卡铂或其可药用盐或水合物以足以产生6mg/min/ml 的AUC的剂量给药,并且在21天当中的1天,紫杉醇或其可药用盐 或水合物以200mg/m2的剂量给药。
6.权利要求1-5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将i)SAHA;ii)卡铂和 iii)紫杉醇给药。
7.权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紫杉醇和卡铂在给药SAHA的第一 天给药。
8.权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首先给药SAHA,并且紫杉醇在卡铂 之前给药。
9.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紫杉醇和卡铂在给药SAHA的第一 天之后4天给药。
10.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紫杉醇和卡铂在给药SAHA的第一 天之后1天给药。
11.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卡铂作为30分钟输注给药,并且紫 杉醇作为3小时输注给药。
12.权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在紫杉醇的给药前或给药后,给个 体用能够减轻或消除过敏反应的药物进行预治疗。
13.权利要求12的方法,其中在紫杉醇的给药前或给药后,给个 体用一种或多种甾族药物、抗组胺药物、H2受体拮抗剂进行治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默克公司;匹兹堡大学,未经默克公司;匹兹堡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80037149.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