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固定组件及与其一起使用的套管和螺钉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39692.4 | 申请日: | 2006-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666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9 |
发明(设计)人: | A·M·马蒂特亚胡 | 申请(专利权)人: | 圣歌整形外科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58 | 分类号: | A61B17/5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敏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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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组件 与其 一起 使用 套管 螺钉 | ||
1.用于与螺钉一起使用的骨固定组件,包括:骨板;具有外壁并且设有适用于接收螺钉的内螺纹孔眼的套管,所述套管具有从孔眼延伸穿过外壁的用于允许套管径向膨胀的狭缝,所述骨板具有基本平坦部分和在骨板的所述部分中设有用于接收套管的孔;和由所述部分和套管所带的共同接合装置,用于将所述套管捕获在所述孔内并且提供套管在所述孔内绕枢转轴的枢转运动并将所述枢转轴限制到在骨板的所述部分的平面中延伸的线上,从而当套管设在骨板的所述孔中时,套管能相对于骨板枢转到想要的位置,然后通过将螺钉推进穿过套管而使套管相对于骨板在位置上锁定,以造成套管径向膨胀和通过摩擦力锁定在骨板的所述孔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件,其中共同接合装置包括设在套管和骨板的所述部分之一的至少一个凹槽以及从套管和骨板的所述部分之另一个延伸的至少一个横向对准销。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凹槽设在骨板的所述部分中,并与骨板的所述孔连通。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件,其中骨板的所述部分包括第一和第二横向对准凹槽,所述第一和第二横向对准凹槽分别用于接收第一和第二横向对准销。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凹槽设在骨板的所述部分中,而且所述至少一个横向对准销从套管延伸。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凹槽设在套管中,而且所述至少一个横向对准销从骨板的所述部分延伸进入所述孔中。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销具有翼的形状,用于允许在套管基本垂直于基本平坦部分时将套管插入所述骨板的所述孔中并且在套管基本平行于基本平坦部分时阻止套管从所述孔中移出来。
8.用于与螺钉一起使用的骨固定组件,包括:骨板;具有适用于接收螺钉的螺纹孔眼的环形套管,所述套管设有从孔眼延伸穿过套管的用于允许套管径向膨胀的狭缝以及相对延伸的第一和第二突起,所述骨板具有基本平坦部分并在骨板的所述部分中设有用于接收套管的孔,以及与所述孔连通的相对的第一和第二插口,用于分别捕获所述第一和第二突起并且提供套管在所述孔内绕枢转轴的枢转运动并将所述枢转轴限制到在骨板的所述部分中延伸的线上,从而当套管设在骨板的所述孔中时,套管能相对于骨板枢转到想要的位置,然后通过将螺钉推进穿过套管而使套管相对于骨板在位置上锁定,以造成套管径向膨胀和通过摩擦力锁定在所述骨板的所述孔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组件,其中,第一和第二突起的每一个具有翼的形状,用于允许在套管基本垂直于基本平坦部分时将套管插入所述骨板的所述孔中并且在套管基本平行于基本平坦部分时阻止套管从所述孔中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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