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糖尿病的二肽基肽酶抑制剂有效
申请号: | 200680042380.9 | 申请日: | 2006-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745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25 |
发明(设计)人: | R·J·克里斯托弗;P·科文顿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K31/513 | 分类号: | A61K31/513;A61K31/44;A61P3/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袁志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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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治疗 糖尿病 二肽 肽酶 抑制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给予化合物的方法以及基于该给药的治疗方法,该化 合物用于抑制二肽基肽酶IV。
背景技术
二肽基肽酶IV(IUBMB酶命名法EC.3.4.14.5)是一种II型膜蛋 白,其在文献中以各种各样的名称被提到,包括DPP4、DP4、DAP-IV、 FAPβ、腺苷脱氨酶络合蛋白2、腺苷脱氨酶结合蛋白(ADAbp)、二肽 基氨肽酶IV;Xaa-Pro-二肽基-氨肽酶;Gly-Pro萘基酰胺酶;脯氨酰 (postproline)二肽基氨肽酶IV;淋巴细胞抗原CD26;糖蛋白GP110; 二肽基肽酶IV;甘氨酰脯氨酸氨肽酶;甘氨酰脯氨酸氨肽酶;X-脯氨 酰二肽基氨肽酶;pep X;白细胞抗原CD26;甘氨酰脯氨酰二肽基氨 肽酶;二肽基-肽水解酶;甘氨酰脯氨酰氨肽酶;二肽基-氨肽酶IV; DPP IV/CD26;氨基酰基-脯氨酰二肽基氨肽酶;T细胞活化分子 Tp103;X-PDAP。本文中将二肽基肽酶IV称为“DPP-IV”。
DPP-IV是一种非经典的丝氨酸氨基二肽酶,其从多肽和蛋白质 的氨基末端(N-末端)除去Xaa-Pro二肽。对某些天然存在的肽,也报 道了X-甘氨酸或X-丝氨酸型二肽的DPP-IV依赖性缓释。
DPP-IV组成型表达在多种不同组织(肠、肝、肺、肾和胎盘)的上 皮和内皮细胞上,并且也在体液中被发现。DPP-IV还表达在循环T- 淋巴细胞上,且已显示其与细胞表面抗原CD-26同义。
DPP-IV是造成某些内源性肽(GLP-1(7-36),胰高血糖素)在体内 代谢裂解的原因,且已证明在体外对许多其它肽(GHRH、NPY、 GLP-2、VIP)有蛋白水解活性。
GLP-1(7-36)是一种由胰高血糖素原在小肠内翻译后加工处理产 生的29个氨基酸的肽。GLP-1(7-36)在体内具有多种作用,包括刺激 胰岛素分泌、抑制胰高血糖素分泌、促进饱胀感以及减缓胃排空。基 于其生理学特征,认为GLP-1(7-36)的作用有益于预防和治疗II型糖 尿病并且潜在地有益于预防和治疗肥胖症。例如,已发现对糖尿病患 者外源给予GLP-1(7-36)(连续输注)在该患者群体中是有效的。令人 遗憾的是,GLP-1(7-36)在体内迅速降解,显示出很短的体内半衰期 (t1/2=1.5分钟)。
基于遗传繁殖的DPP-IV敲除小鼠的研究和用选择性DPP-IV抑 制剂进行的体内/体外研究,已显示DPP-IV是GLP-1(7-36)在体内的 主要降解酶。GLP-1(7-36)通过DPP-IV高效地降解为GLP-1(9-36), 推测GLP-1(9-36)充当GLP-1(7-36)的生理拮抗剂。因此,认为体内 抑制DPP-IV对于提高GLP-1(7-36)的内源水平和减少其拮抗剂 GLP-1(9-36)的形成是有用的。因此,认为DPP-IV抑制剂是用于预防 由DPP-IV介导的病症,特别是糖尿病,更特别是2型糖尿病、糖尿 病血脂异常(dislipiddemia)、葡萄糖耐量降低(IGT)状况、空腹血糖 受损(IFG)状况、代谢性酸中毒、酮病、食欲调节和肥胖、延缓该病症 的进展和/或治疗该病症的有用药剂。
已显示几种化合物抑制DPP-IV。但是,仍然存在对新的DPP-IV 抑制剂和给予这类抑制剂用于治疗疾病的方法的需求。
发明概述
提供一种方法,该方法包括:对患者给予日剂量为1毫克/天至250 毫克/天的化合物I,任选2.5毫克至200毫克的化合物I,任选2.5毫 克至150毫克的化合物I,以及任选5毫克至100毫克的化合物I。在 一种变化方案中,给予日剂量为2.5毫克、5毫克、6.25毫克、10毫 克、20毫克、25毫克、50毫克、75毫克或100毫克的化合物I。在 另一种变化方案中,给予每周一次剂量为2.5毫克、5毫克、6.25毫克、 10毫克、20毫克、25毫克、50毫克、75毫克或100毫克的化合物I。
在一种变化方案中,每天1次进行给药并且可以任选地以单剂量 每天1次进行给药。任选地,每天1次进行给药持续至少30天的期间 并且任选地持续至少60天的期间。
在一种变化方案中,每天1次在早晨进行给药并且任选地每天1 次在早晨所述患者当天第一餐之前进行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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