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储电碳材料和针状焦的原煤和原油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0680045040.1 | 申请日: | 2006-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310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24 |
发明(设计)人: | 大山隆;中西和久;田野保;东启二;藤永逸平;桥坂博光;竹下究;藤井政喜;尾野秀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日本石油株式会社;新日本石油精制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1B31/02 | 分类号: | C01B31/02;C08L91/00;H01G9/058;C10B53/00;C10B57/0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爱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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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储电碳 材料 针状 原煤 原油 组合 | ||
1.初焦的原料组合物,包含由石油基油真空蒸馏所生产的作为 渣油的初沸点为300℃或更高、沥青质含量为12质量%或更低、饱和 物含量为60质量%或更高和硫含量为0.3质量%或更低的第一重油; 和通过脱硫真空瓦斯油经历流化催化裂化所生产的作为渣油的初沸点 为150℃或更高和硫含量为0.3质量%或更低的第二重油,其中当在 400kPa的压力和500℃的温度下加热第一重油与第二重油的混合质量 比为1∶5到1∶3的所述原料组合物40小时进行焦化时,提供10μm 或更小的镶嵌结构的比例为3%或更低的初焦。
2.按权利要求1的原料组合物,其中所述石油基油选自原油、 原油蒸馏所生产的常压蒸馏渣油及其混合油。
3.通过将按权利要求1-2任一的原料组合物在300-800kPa压力 和400-600℃温度下进行焦化所生产的初焦。
4.通过将按权利要求3的初焦或在常压和550-900℃温度下加 热该初焦所生成的其热处理产物用碱金属氢氧化物进行碱活化处理所 生产的活性碳。
5.包含按权利要求4的活性碳作为电极的电双层电容器。
6.通过将按权利要求3的初焦于800-1600℃的温度下煅烧所生 产的针状焦。
7.按权利要求6的针状焦,其中硫和氮含量分别为0.5质量% 或更低和0.1质量%或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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