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预防性的按需激素避孕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48042.6 | 申请日: | 2006-10-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09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07 |
发明(设计)人: | K·施密特-戈尔维策;G·施托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拜耳先灵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565 | 分类号: | A61K31/565;A61K31/567;A61P15/18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晓威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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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预防性 激素 避孕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激素避孕方法,其中将包含至少一种孕激素的药物制剂在 预计性交前按需和单次经皮给药。
每天使用低剂量的合成雌激素类和孕激素类进行口服给药的激素避孕 是目前最有效的避孕方法。
除了包含雌激素和孕激素的所谓组合产品,也有仅包含孕激素类的产 品。
通常经口服途径给药激素避孕药。然而,孕激素类作为长效制剂的给 药另外也是可能的。这包括可注射的制剂、宫内阴道环和植入物。从药贴 释放雌激素/孕激素组合的经皮给药在市场上也是可见的。
在欧洲国家,从70年代起已有性交后丸剂,同样用于预防不想要的妊 娠。其含有炔雌醇和孕激素类的高剂量组合。
一些年来,已有高剂量孕激素制品,其在另一避孕方法失败后或在未 保护的性交后在72小时内以单剂量口服给药,或者以分份剂量口服给药(在 首次给药后16小时内进行第二次给药)。
本发明基于提供激素避孕方法的目的,所述方法与性交后激素方法相 比,确保了更高的避孕可靠性,其由妇女控制且不引起流产。此外,与其 他避孕药相比,其意在获得更高的耐受性。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激素避孕方法实现,其中将包含至少一种孕激素的 药物制剂在预计性交前按需和单次经皮给药。与口服使用相比,通过较低 剂量的经皮给药的孕激素获得更高的耐受性。
这里,孕激素类表示在后半个月经周期(the cycle)中由卵巢形成的孕酮 以及具有关于抑制排卵和维持妊娠的相应生物学功能的合成的衍生物。
本发明基于下述令人惊讶的认识:可通过性交前给药药物制剂来获得 高度避孕可靠性。如果性交不发生,药贴可被容易地再除去。如果发生性 交,孕激素经两天或三天以非常低的剂量给药具有下述优点:
·与口服给药相比,由于延长的和更连贯的作用持续时间,因而避孕 可靠性高。
·与口服给药相比,由于孕激素或者雌激素/孕激素组合的剂量较低, 因而副作用较少。
·施用一次药贴会获得经至少三天的期间所需的活性水平,其给予至 少三天的避孕保护。
本发明的激素避孕方法对仅有不规律和/或很少的性交(例如一个月两 至三次)的妇女具有巨大意义。一方面,它允许妇女或夫妇主动决定避孕。 另一方面,与紧急事后避孕相比,排卵被显著较低的剂量、延长的使用和 更连贯的活性水平可靠地抑制。该治疗减少了子宫内膜感受性。这是所使 用的性交前方法的结果,并因此比性交后方法早约48小时产生其效应。
可能的话,使用的频率应被限制在每个月经周期两至三次,因为更频 繁的使用可能引起月经周期不规律。
在本发明的该方法中,按需不表示任选的。相反,为了不受孕,妇女 必须在她能预计不想要的妊娠的每次情形中都使用本发明的方法。
在经皮使用的情况下,单次给药表示在单次粘附适当尺寸的药贴,所 述药贴具有经两天或三天确定的孕激素释放。如果性交不发生,则除去药 贴且孕激素在短时间内从机体基本消除。保持药贴粘附,在约8小时后达 到足够活性的孕激素水平并在相同水平保持至少48小时。这给予所述避孕 方法高可靠性。
最适于进行本发明的孕激素类是去氧孕烯、依托孕烯(etonorgestrel)、 孕二烯酮、左炔诺孕酮或曲美孕酮。
在性交前药贴的情况下,要单次给药的孕激素的量为例如在24小时内 从尺寸为10至30cm2的药贴释放约50-100μg的孕二烯酮,或者效应相当 的量的另一孕激素。
与所述经皮孕二酮烯剂量的效应相当的另一孕激素的量可基于抑制排 卵所需的口服孕激素的量,并考虑孕激素类的口服与经皮生物利用度的比 值来计算。
在经皮给药的情况下,例如可将孕激素掺入药贴并因此直接提供至血 液循环。
为了确保性交前药贴在使用后的足够活性水平,所述药贴必须具有合 适的尺寸。对于孕二烯酮,相当于每日释放50-100μg,所述药贴具有约10 至30cm2的尺寸,优选具有10至20cm2的尺寸。
根据本发明,可能向性交前药贴中额外掺入雌激素成分。当在药贴中 额外使用雌激素时,优选使用炔雌醇,其剂量为足以满足每日释放10至30 μg炔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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