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48121.7 | 申请日: | 2006-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07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杰拉尔德·H·尼格利;安东尼·保罗·范德温;尼尔·亨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科锐LED照明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7/00 | 分类号: | F21V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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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 ||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
至少一个固态发光体;及
导电引线;
其中,所述导电引线与至少一个电源相连,所述导电引线至少位于所述外壳的第一部分上,且所述导电引线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正导电引线和至少一个第一负导电引线,每个所述固态发光体与至少一个所述正导电引线电连接,每个所述固态发光体与至少一个所述负导电引线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多个固态发光体,每个所述固态发光体与至少一个所述正导电引线和至少一个所述负导电引线相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固态发光体是发光二极管。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固态发光体以网格样板的形式接线,所述网格样板包括至少一个交叉互连。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固态发光体的接线方式是串并联。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个电池和选择性地电连接所述电池与所述固态发光体中的至少一部分的电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有选择性地电连接所述电池与所述固态发光体中的至少约5%。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有选择性地电连接所述电池与所述固态发光体中的至少约20%。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有选择性地电连接所述电池与所有的所述固态发光体。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缺电期间,所述电路自动地电连接所述电池与所述固态发光体中的一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固态发光体是发光二极管。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至少一个第一凹面,所述第一凹面中至少一部分反光,所述固态发光体装配在所述第一凹面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面为充分地空心圆锥。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面为充分地空心半椭圆。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面为充分地空心圆柱。
1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包括多个凹面,每个所述凹面的至少一部分反光,每个所述凹面上装配有至少一个固态发光体。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在第一波长范围内发光的第一发光二极管,至少一个在第二波长范围内发光的第二发光二极管,且在第二波长范围内所有光的波长值与第一波长范围内所有光的波长值不同。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波长范围在可见光波长的范围内,所述第二波长范围在紫外光波长的范围内。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至少包括50个发光二极管。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发光二极管的驱动电流小于或等于50mA。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的发光二极管小于或等于30个。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发光二极管的驱动电流至少是300mA。
2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的发光二极管小于或等于20个。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发光二极管的驱动电流至少是300mA。
2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至少包括100个发光二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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