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信息记录介质、数字信息记录和再现装置及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48367.4 | 申请日: | 2006-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154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07 |
发明(设计)人: | 岩田达明;古藤晋一郎;中鹿正弘;山影朋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G11B27/10 | 分类号: | G11B27/10;G11B20/10;G11B20/12;G11B27/034;H04N5/85;H04N5/91;H04N5/9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杜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信息 记录 介质 再现 装置 及其 方法 | ||
1.一种记录介质,包括:
定义在导入区和导出区之间的音频和视频记录区,该音频和视频记录区具有管理信息记录区,其上记录可重写的管理信息;以及对象组记录区,其上记录至少两个可重写视频对象;
每个视频对象包括视频对象单元,所述视频对象单元分别与RDI包、视频包和音频包复用以形成包序列,所述RDI包中存储用于导航视频包的导航数据并位于所述包序列的前端,并且所述视频包存储属于H.264中定义的视频基本流的视频数据;以及
管理信息记录区包括管理所述至少两个视频对象的视频管理器,所述视频管理器包括描述视频属性的流信息,其中视频基本流以H.264中定义的编码格式被编码,所述视频管理器包括描述无缝标记和无缝扩展标记的视频对象信息,无缝标记和无缝扩展标记为每个视频对象规定连续地并且无缝地再现视频对象,并且无缝标记和无缝扩展标记的组合允许进行两级的无缝回放。
2.如权利要求1的介质,其中,视频对象流的信息包括描述了视频压缩模式的视频压缩信息,所述视频压缩模式示出视频基本流的编码模式是MPEG-4AVC或是H.264。
3.如权利要求1的介质,其中,所述无缝标记包括标记“1”,示出无缝地再现在时间上连续的视频对象,并且所述无缝扩展标记包括标记“1”,示出对在时间上在其它视频对象之后到来的视频对象的视频基本流进行编码,以便在时间上先于其它视频对象到来的视频对象之后进行再现。
4.如权利要求1的介质,其中,所述无缝标记包括标记“1”,示出无缝地再现视频对象,并且所述无缝扩展标记包括标记“0”,示出在时间上先于其它视频对象到来的视频对象的视频基本流的末尾包括一个序列结束码,并且示出在时间上先到来的视频对象之后,对跟着此视频基本流在时间上后到来的视频对象的视频基本流的一部分进行可再现地编码。
5.如权利要求1的介质,其中,所述无缝标记包括标记“1”,示出无缝地再现第一和第二视频对象,视频对象的信息包括无缝信息,以及
在所述无缝信息中描述视频对象的第一系统时钟和在前述视频对象之前到来的视频对象的最后系统时钟。
6.如权利要求1的介质,其中,视频对象信息包括入口点的信息,入口点的信息中描述了构成视频对象的视频对象单元的对象组记录区中的入口点。
7.一种从记录介质再现视频数据的再现装置,所述记录介质包括:
定义在导入区和导出区之间的音频和视频记录区,该音频和视频记录区具有管理信息记录区,其上记录可重写的管理信息,以及对象组记录区,其上记录至少两个可重写视频对象;
每个视频对象包括视频对象单元,所述视频对象单元分别与RDI包、视频包和音频包复用以形成包序列,所述RDI包中存储用于导航视频包的导航数据并位于所述包序列的前端,并且所述视频包存储属于H.264中定义的视频基本流的视频数据;以及
管理信息记录区包括管理所述视频对象的视频管理器,所述视频管理器包括描述视频属性的流信息,其中视频基本流以H.264中定义的编码格式被编码,所述视频管理器包括描述无缝标记和无缝扩展标记的视频对象信息,无缝标记和无缝扩展标记为每个视频对象规定连续地并且无缝地再现视频对象,并且无缝标记和无缝扩展标记的组合允许进行两级的无缝回放,所述装置包括:
再现单元,其搜索记录介质以从管理信息记录区读取视频管理器,并且在此视频管理器的基础上从对象组记录区读取视频对象;
解复用单元,其解复用视频对象单元以将其分离为视频基本流和音频基本流;
视频缓冲器,其存储视频基本流;
视频解码器,其解码从该视频缓冲器输出的视频基本流以作为帧图像行输出该流;
输出单元,其将所述帧图像行转换为视频信号以输出该信号;以及
控制单元,其根据所述无缝标记和无缝扩展标记控制到达视频缓冲器的视频基本流。
8.如权利要求7的装置,其中,视频对象流的信息包括描述了视频压缩模式的视频压缩的信息,所述视频压缩模式示出视频基本流的编码模式是H.264,以及
根据所述视频压缩模式设置所述解码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东芝,未经株式会社东芝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680048367.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设备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介质、信息复制装置和信息复制方法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装置、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再现方法、信息记录程序、信息再现程序、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记录设备、信息重放设备、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记录介质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以及信息重放设备
- 信息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记录设备和信息回放设备
- 信息记录介质、信息记录方法、信息记录装置、信息再现方法和信息再现装置
- 信息终端,信息终端的信息呈现方法和信息呈现程序
- 信息创建、信息发送方法及信息创建、信息发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