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延长角蛋白纤维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80048756.7 | 申请日: | 2006-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612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14 |
发明(设计)人: | T·阮杜;C·李;W·麦克纳马拉;C·米罗;郑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芳产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81 | 分类号: | A61K8/81;A61K8/92;A61Q1/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瑛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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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延长 角蛋白 纤维 方法 | ||
1.延长角蛋白纤维的方法,包括
a)将含下列成分的液体组合物应用于角蛋白纤维,
i)溶剂,
ii)一种或多种在所述溶剂中可溶或可分散的聚合物,所述聚 合物选自聚酰胺、聚丙烯酸酯和聚烯烃,和
iii)填料/颗粒;
以及
b)使溶剂蒸发;
其中所述的一种或多种聚合物以足够量存在以赋予角蛋白纤维丝 状延伸,并使溶剂蒸发,其中所述聚合物的量占组合物总重的15wt% 至75wt%,所述填料/颗粒占组合物总重的20wt%至50wt%,其中所述 组合物在500至10,000帕的振荡应力范围内显示出颗粒定向。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角蛋白纤维选自头皮、眉毛和睫毛的 角蛋白纤维。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组合物在800至5000帕的振荡应力 范围内显示出颗粒定向。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组合物显示损耗角正切或Tanδ小 于1。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溶剂占组合物总重的10wt%至85wt%。
6.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溶剂是水。
7.权利要求1的方法,进一步包括颜料、着色剂或珠光剂。
8.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颜料是二氧化钛。
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角蛋白纤维平均延长至多20mm。
10.延长睫毛的方法,包括
a)将含下列成分的液体组合物应用于睫毛,
i)溶剂,
ii)一种或多种在所述溶剂中可溶或可分散的聚合物,所述聚 合物选自聚酰胺、聚丙烯酸酯和聚烯烃,和
iii)填料/颗粒;
以及
b)使溶剂蒸发;
其中所述的一种或多种聚合物占组合物总重的15wt%至75wt%,所 述填料/颗粒占组合物总重的20wt%至50wt%,所述的组合物在500至 10,000帕的振荡应力范围内显示出颗粒定向,其中以足够量应用组合 物以赋予睫毛丝状延伸,并使溶剂蒸发。
11.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组合物在800至5000帕的振荡应力 范围内显示出颗粒排序。
12.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溶剂占组合物总重的10wt%至85wt%。
13.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溶剂是水。
14.权利要求10的方法,进一步包括颜料、着色剂或珠光剂。
15.权利要求10的方法,其中睫毛平均延长至多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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