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扫描功能的移动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07859.5 | 申请日: | 2007-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256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柴永森;宋春光;陈晓燕;盛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00 | 分类号: | H04N1/00;H04N1/04;H04N1/41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远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学强 |
地址: | 266101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扫描 功能 移动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具有扫描功能的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电子设备的精密化、高集成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许多便利。如多功能手机,集成了摄像功能、音乐功能、广播功能、上网功能等多个功能。这样,人们只需一部多功能手机,就可以完成摄像、听音乐、收听广播、上网、通信等功能。但是,一些办公设备,如扫描仪、传真机,因其体积过大,不能随身携带,更无法集成到手机等便携设备中。人们就不能随时随地对一些文件进行扫描、发送。
当前,扫描仪进行扫描时,是将待扫描的文件平铺到内部的玻璃板上,使用压盖压紧、密封,再使用激光扫描文本,将扫描的影像信号传送到与之相连的计算机进行相关处理。其中,玻璃板、压盖、激光头等设备体积都较大,使整个扫描仪体积也很大,不能随身携带。这样,用户在外办理事情时,就不能将随时将急需的文件传送回公司,或将关键文件扫描备份,给用户使用带来不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扫描功能的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体积小,可随身携带,能够让用户所需文件随时随地进行扫描、发送。
本发明一种具有扫描功能的移动终端,包括扫描装置、处理装置、及发送装置:
所述扫描装置,包括摄像头,用于使用所述摄像头扫描目标文件,并将扫描到的图片信息发送到所述处理装置;
所述处理装置,用于图片信息处理成预置格式的文件,并传送到所述发送装置;
所述发送装置,用于发送处理后的文件。
优选的,所述处理装置包括识别单元、及纠错单元:
所述识别单元,用于在图片信息中提取内容信息,并将所述内容信息发送到所述纠错单元;
所述纠错单元,用于按预置的规则纠正所述内容信息的错误信息。
优选的,所述处理装置还包括:合成单元,用于将多个文件合成为一个文件,传送到所述发送装置。
优选的,所述处理装置还包括:选择单元,用于选择是否编辑图片信息,如是,则将图片信息转到所述识别单元。
优选的,所述预置格式包括PDF、DOC、TXT、JPEG、及JPG格式。
优选的,所述内容信息包括文字、数字、字母、及图像信息。
优选的,所述发送装置以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文件。
优选的,所述设备集成在便携式设备内。
优选的,所述便携式设备为手机、照相机、或PDA。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使用摄像头录入目标文件,通过内部的处理装置对录入的信息处理成相应格式的文件,进行发送。不需玻璃板、压盖和激光头等体积较大的设备。因此,整个设备精巧、便携,方便用户随身携带,随时使用。
本发明处理装置包括识别单元、纠错单元、合成单元,能够识别录入信息中的文字、图像、字母、数字等内容,并进行纠错处理,并可将多个处理后的文件合成一个文件,方便用户发送。
本发明移动终端可集成到手机中,因手机本身具有摄像头,发送短信、邮件等功能,因此不需对手机的硬件做较大改动,即可在手机中实现扫描、传真功能。让手机功能扩展到办公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具有扫描功能的移动终端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处理装置的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具有扫描功能移动终端的使用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本发明的核心思想是使用摄像头录入目标文件,通过内部的处理装置对录入的信息处理成相应格式的文件,进行发送。不需玻璃板、压盖和激光头等体积较大的设备。因此,整个设备精巧、便携,方便用户随身携带,随时使用。
参阅图1,为本发明具有扫描功能的移动终端一实施例示意图,包括扫描装置11、处理装置12、及发送装置13。
扫描装置11包括一摄像头。扫描装置11扫描过程为:将待录入的目标文件平铺到桌上,将摄像头放置在目标文件的正上方,距离目标文件一定的距离,最好为摄像头刚好可录入完整的目标文件,按动开关按键,摄像头摄入目标文件。扫描装置11录入的目标文件为一图片格式文件。扫描装置11将图片形式的文件传送到处理装置1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未经海尔集团公司;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0785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LED光源模组
- 下一篇:一种IPTV多格式混合频道时移实现方法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