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网络软件的防盗版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26695.0 | 申请日: | 2007-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78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张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文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F21/22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禹小明 |
地址: | 516001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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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网络软件 盗版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软件防盗版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通过网络自动收取软件使用费来防盗版的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防止软件盗版的主要方法是产品启动程序,其原理是在安装软件时,输入一个密钥,然后生成一个安装ID号,把它送回软件经销商处,由软件经销商返回一个确认ID,把它输入PC,把软件激活。不完成这一激活程序的软件,将无法正常使用或降低产品性能。从理论上来看,此种方式可以防止产品被盗版。但实际上,由于市面上存在着集团购买的免激活软件,存在着品牌PC商的预装的免激活的软件,存在着其它的一些可以免受激活限制的软件,因此,软件激活这一保护程序目前没有达到软件经销商的预期防盗版目的。大量的盗版软件仍在市面上流通。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用户越来越多,在网络上随意下载软件,是软件盗版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软件所有权人很难抑制的一种盗版方式,即使产品启动程序的防盗版方式做得如何完善,总是很难免于被破解而遭到盗版,如微软的操作系统等。
另外,目前在店面上销售的个人PC软件,几乎全是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销售,有些软件售价高达几千元至几万元,这种一次性出售的方式,让用户感到购买一次性销售软件,是一个很大的经济负担。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想找到一个既可以保护软件产权拥有者权益又能大降低用户经济负担的方法。
特别是提供一种专门适用于网络上所使用的软件的防盗版方法,该方法不同于以往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阻止非法用户使用软件,而是在用户使用软件是进行收费,某种程度上讲,不存在盗版用户,也就达到防盗版的目的。
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网络软件的防盗版方法,通过在软件上设置一收费程序,所述收费程序在用户使用该软件时,自动通过网络向软件所有权人所设定的收费服务器发送用户使用软件信息,所述收费服务器与网络运营商的收费平台连接,并在收到用户使用软件信息后,判断软件的使用类型,如果使用类型为有偿使用,则执行如下A操作:
A、将用户使用软件信息转化成收费信息转发至网络运营商的收费平台,通过收费平台自动收取软件使用费,所述收费平台在收取软件使用费后向收费服务器发送已收费信息,或在无法收取软件使用费时向收费服务器发送无法收费信息;
操作A中的有偿使用,可以理解为软件所有权人对该软件进行出租,用户使用时必须支付使用费。由于软件的使用类型不仅仅是有偿使用,往往还包括赠送,如果对赠送的软件都执行操作A,则赠送没有意义,使用类型更多的还包括一次性买断,用户一次性买断该软件后,如果使用时还执行操作A,则属于重复收费,肯定也行不通,使用类型还包括具有条件限制的使用,如一定次数或一定时间内使用等,在符合限制条件下也等于免费软件,如果使用时执行操作A,也失去其限制意义。
故而,对于使用类型非有偿使用的,则本发明将执行如下B或C操作:
B、判断软件是否为一次性售出或特定赠送,如果为一次性售出或特定赠送使用的,则通过收费服务器所设置的已授权用户数据库检验该用户是否为授权用户,如果是授权用户则不作任何操作,任其自由使用,否则执行操作A;
C、判断软件是否具有使用次数或使用时间限制,如果是则检验软件是否超出限制范围,如果不超出范围,则不作任何操作,任其自由使用,如果超出范围则执行操作A。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收费程序向收费服务器所发送的用户使用软件信息至少包括唯一的软件识别码以及用户身份信息。软件识别码与用户身份信息对应,该对应关系可一一对应,如限定一个用户只能在特定的场合下使用该软件,也可一对多,如用户可在限定的多个场合下使用该软件。软件识别码为由软件所有权人根据实际情况为每一个用户所生成的唯一的标识码,该软件识别码可包括使用类型,如出租、一次性售出、赠送、限制使用等。用户身份信息可采用用户所在IP地址,或是用户使用计算机的机器码,或Mac地址等可唯一标识的信息。
本发明所述收费程序还设置有锁定模块,所述锁定模块在于当用户无法完成与收费服务器连接或收费服务器收到收费平台发送的无法收费信息后,锁定软件使之无法使用。锁定模块在于确保能够合理的收取到软件的使用费,如果无法收取,则锁定该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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