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解酒剂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30741.4 | 申请日: | 2007-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568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9 |
发明(设计)人: | 喻杉 | 申请(专利权)人: | 喻杉 |
主分类号: | A61K36/06 | 分类号: | A61K36/06;A61K36/068;A61K36/815;A61K36/39;A61P25/32;A61P1/16;A61K31/1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510070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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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解酒 | ||
1.一种解酒剂,其特征在于其主要原料及其重量份数为:云芝多糖提取物65-80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剂还包括如下组份:猴头菇多糖提取物10-20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解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剂还包括如下组份:虫草多糖提取物10-20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解酒剂,其特征在于,云芝多糖提取物、猴头菇多糖提取物、虫草多糖提取物三种原料混合后,混合物中有效成份的重量份数比为,云芝多糖20-35份,虫草多糖5-18份,猴头菇多糖5-15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剂还包括枸杞子提取物或/和菟丝子提取物或/和薑辣素。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解酒剂,其特征在于枸杞子提取物、菟丝子提取物、薑辣素的重量份数为:枸杞子提取物3-8份,菟丝子提取物3-8份,枸杞子提取物3-8份。
7.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解酒剂,其特征在于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药用辅料一起,该解酒剂制成胶囊剂、片剂、颗粒剂、或者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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