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31775.5 | 申请日: | 2007-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21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1 |
发明(设计)人: | 张伟烈;吴征平;雷勇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汕头经济特区国份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32/02 | 分类号: | C03B32/02;C03C10/00 |
代理公司: | 汕头市潮睿专利事务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俞诗永 |
地址: | 515041广东省汕头***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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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纳米 微晶石 材料 生产 方法 | ||
1.一种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熔制玻璃液:所用原料包括以下组分,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SiO2 50-70%,CaO 4-10%,MgO 5-10%,Al2O3 5-8%,F2-8%,Na2O 2-8%,K2O 0-8%,ZnO 1-4%,B2O31-2.5%,P2O51-2%,Sb2O3 0-1%;
2)压制玻璃基板;
3)进行核化、晶化、退火处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熔制玻璃液的具体步骤是:将原料按照配比组成配料后混合,然后在温度为1400-1450℃下熔化。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制玻璃基板的具体步骤是:将熔制好的玻璃液冷却至1200-1300℃,控制玻璃液流出,然后经过压延机压制成为玻璃基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进行核化、晶化、退火处理的具体步骤是:先在750-780℃进行核化处理10-30分钟,再以4-7℃/分钟升到1000-1050℃进行晶化处理,使得晶核长大,并在1000-1050℃保温10-30分钟即可完成晶体生长过程,再以4-6℃/分钟降至150-200℃出窑冷却,获得微晶石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后处理步骤,后处理步骤就是对冷却后的微晶石材料进行切割,将切割后的半成品经过磨抛、切割加工成纳米微晶石成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中还包括着色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着色剂是重量百分比为0.8-2.0%的MnO2和1-2%的TiO2。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着色剂是重量百分比为0.5-1.5%Cr2O3。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着色剂是重量百分比为0.5-1.0%的CuO。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纳米微晶石材料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着色剂是重量百分比为0.8-1.5%CuO或4-6%Fe2O3,并且需要在还原气氛下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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