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35599.2 | 申请日: | 2007-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073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7 |
发明(设计)人: | 彭之桐 | 申请(专利权)人: | 彭之桐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A61K36/8945;A61K36/9068;A61P43/00;A61K3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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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37000江西省萍***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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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改变 人体 酸性 体质 | ||
1.一种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主要是由下述组份组成:淮山、葛根、木瓜、山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上述酒还包括下述组份:罗汉果、肉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上述酒还包括下述组份:香橼、桃仁、干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上述酒还包括下述组份:砂仁、大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上述酒还包括下述组份:枸杞子、小茴香、蜂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上述各组份优选配比量如下(按重量份):
淮山80~110、葛根90~110、木瓜60~90、山楂20~50、罗汉果40~70、肉桂40~60、香橼20~50、桃仁10~30、干姜20~50、砂仁20~50、大枣10~30、枸杞子50~70、小茴香10~30、蜂蜜5~20、米酒8000~1200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用于改变人体酸性体质的酒,上述各组份最佳配比量如下(按重量份):淮山108、葛根98、木瓜80、山楂40、罗汉果60、肉桂50、香橼40、桃仁20、干姜30、砂仁30、大枣20、枸杞子60、小茴香20、蜂蜜10、米酒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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