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热快餐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41815.4 | 申请日: | 2007-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60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尹衍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喜士多便利连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00 | 分类号: | A23L1/00;A23L1/01 |
代理公司: |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志远 |
地址: | 200436***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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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快餐 制作方法 | ||
1.一种热快餐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原料分拣,将包括蔬菜瓜果、肉禽蛋类的各种原料分别清洗、切制;
(2)加工成半成品,将上述切制好的各种原料经烹饪加工成半成品;
(3)冷却,将上述加工成的半成品冷却,以保持菜色的口感、色泽;
(4)冷链运输,将上述冷却好的半成品用冷藏运输车冷链配送至各门店;
(5)微波加热,各门店将送至的半成品采用微波加热;
(6)隔水保温,将上述加热过的半成品分别放至隔水加热餐车设备中保温;
(7)成品配售,根据客户需要,将上述保温的各半成品配制成热快餐成品并出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快餐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水保温的温度保持在30~10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热快餐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水保温的温度优选65~8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快餐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半成品在工厂统一加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快餐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成品在各门店加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热快餐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成品中的米饭也可以在各门店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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