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药物组合物及其医药用途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51043.2 | 申请日: | 200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912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唐德江;陈犁;李文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成都精勤卓越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28 | 分类号: | A61K36/28;A61P25/00;A61P25/02;A61P9/10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明芳;吴彦峰 |
地址: | 400020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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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药物 组合 及其 医药 用途 | ||
1.一种药物组合物,它主要由下述重量份配比的中药提取物制成:
人参或人参茎叶总皂苷提取物1-20份,灯盏细辛总黄酮提取物1-20份,灯盏细辛总咖啡酸酯提取物1-2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提取物的重量份配比为:
人参或人参茎叶总皂苷提取物2-15份,灯盏细辛总黄酮提取物2-15份,灯盏细辛总咖啡酸酯提取物2-1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提取物的重量份配比为:
人参或人参茎叶总皂苷提取物5-10份,灯盏细辛总黄酮提取物5-10份,灯盏细辛总咖啡酸酯提取物5-1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人参或人参茎叶总皂苷提取物,是从中药材人参或人参茎叶中提取制得的主要含总皂苷的物质,其中总皂苷含量为50%以上;
所述的灯盏细辛总黄酮提取物和灯盏细辛总咖啡酸酯提取物,都是从中药材灯盏细辛中提取制得的的物质;其中:灯盏细辛总黄酮提取物主要含有总黄酮类物质,其总黄酮含量为50%以上;灯盏细辛总咖啡酸酯提取物主要含有总咖啡酸酯类物质,其总咖啡酸酯含量为30%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参或人参茎叶总皂苷提取物中总皂苷含量为80%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盏细辛总黄酮提取物中总黄酮含量为80%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盏细辛总咖啡酸酯提取物中总咖啡酸酯含量为50%以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盏细辛总咖啡酸酯提取物中总咖啡酸酯含量为80%以上。
9.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的医药用途,其特征在于:将其用于制备具有神经保护作用和/或促进神经功能恢复作用的药物。
10.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的医药用途,其特征在于:将其用于制备具有疏通血管作用和/或改善血液流变性作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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