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多媒体传输方式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57905.2 | 申请日: | 2007-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998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4-28 |
发明(设计)人: | 卢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卢苇 |
主分类号: | H04W4/14 | 分类号: | H04W4/14;H04W80/00;H04L29/08;H04M1/72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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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多媒体 传输 方式 | ||
1.移动终端多媒体传输方式,基于客户端和服务器结构,以及客户端同移动终端的配合,所述客户端为语音信息发送端和语音信息接收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语音信息发送和接收以及服务器的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在原有的移动终端的“信息”功能的“写信息”功能菜单里面增加一项“语信”功能或“语音短信”或“语音信息”功能;或用户直接通过“通信录”或“地址簿”定位到接收对象;
步骤2,选择并启动“语信”或“语音短息”或“语音信息”功能,确定接收对象,录制好将要发送的语音信息并以语音文件的方式存放在手机终端中;
步骤3,将语音信息文件及其接收对象的标识号通过移动数据网络,以HTTP或HTTPS的协议方式发送到服务器并存储在服务器的文件系统或数据库中;所述标识号为移动电话号码或其他可以保证接收对象能收到信息的接收标识号;
步骤4,服务器根据接收到的语音信息的时间先后进行排队处理,排队中的语音信息,将按照“先存先发”或通过服务器设置的信息优先级别依次根据接收者的“标识号”,将语音信息文件对应的存储地址以及服务器生成的相关提示信息通过移动数据网或短消息通道发送到接收对象的移动终端;
步骤5,接收对象的移动终端在收到发送过来的语音信息文件的存储地址以及相关提示信息以后,将这些信息以短消息的方式存在用户的“收件箱”中并提示接收者收听语音信息;
步骤6,接收者在“收件箱”中通过点击信息对应的语音信息、在服务器的存储地址,以HTTP或HTTPS或其他文件下载的方式从服务器提取语音信息并收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改进的在移动终端上发送和接收语音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7,接收者从服务器提取过来的语音信息以语音文件的方式存在移动终端中,并在“收件箱”中显示提示内容,用户可以在这里选择删除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改进的在移动终端上发送和接收语音信J自、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确定接收对象的方式包括通过移动终端中的“通信录”或“地址簿”选择一个或多个接收语音信息的对象的“标识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多媒体传输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确定接收对象的方式包括直接输入一个或多个接收者的“标识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多媒体传输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语音信息的录制方式包括在接收语音信息的对象选定后,按住一个预先定义好的移动终端功能键开始录制将要发送的语音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多媒体传输方式,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对于以语音文件的方式存放在手机终端中的语音信息可以选择是否重听,是否取消,是否重录,或者选择放弃后语音信息自动删除并返回步骤2的起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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