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藕汁可乐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60704.8 | 申请日: | 200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773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王爱民;赵金樑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中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02 | 分类号: | A23L2/02;A23L1/212;A23L2/60;A23L1/29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安延伦 |
地址: | 300122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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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乐 | ||
1、一种藕汁可乐,其特征在于,由主要原料藕原汁及水,辅之枣原汁、甜味剂、酸味剂、碳酸水制成;它们的重量百分比分别是:藕原汁为50%至65%,甜味剂为5%至10%,枣原汁10%至15%,酸味剂为0.05%至0.1%,碳酸水为0.05%至0.1%,其余为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藕汁可乐,其特征在于,所述甜味剂为木糖醇、蔗糖或者甜叶菊糖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藕汁可乐,其特征在于,所述水为纯净水或者矿泉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藕汁可乐,其特征在于,所述酸味剂味柠檬酸。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藕汁可乐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藕洗净,放在煮沸的水中浸泡,常温下压榨,过滤,得到藕原汁;将枣洗净,放在煮沸的水中浸泡,常温下压榨,过滤,得到枣原汁;将藕原汁加入矿泉水稀释至配制量,然后添加枣原汁,甜味剂、酸味剂、碳酸水,再经匀质、巴氏灭菌,即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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