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判角仪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65262.6 | 申请日: | 2007-04-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600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惠刚盈;胡艳波;赵中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1C1/00 | 分类号: | G01C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镇勇;任红 |
地址: | 100091***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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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判角仪 | ||
1. 一种激光判角仪,包括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内部设有激光发射装置,所述激光发射装置设有多个发光点,可向外部发射激光束,所述多个发光点包括一个基准发光点和多个角度发光点,所述基准发光点与角度发光点所发射的激光束之间的夹角为0~180°。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判角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的大小为60~120°。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激光判角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的大小为60~90°。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激光判角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度发光点有两个,分别为标准角发光点和直角发光点,其中标准角发光点所发射的激光束与基准发光点所发射的激光束之间的夹角为72°;直角发光点所发射的激光束与基准发光点所发射的激光束之间的夹角为90°。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激光判角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设有指南针。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激光判角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连接有把手。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激光判角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激光束的射程大于等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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