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套治理污水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75047.4 | 申请日: | 2007-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003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9 |
发明(设计)人: | 陈志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志杰 |
主分类号: | C02F1/00 | 分类号: | C02F1/00;C02F3/32;C05F7/00;C02F9/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22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套 治理 污水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人类生活,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污水的治理方法。
背景技术:
现在祖国和世界上治理污水的方法是在众多污水汇合流经的河道处建设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收集治理。此方法由于上游线路长,积了众多污染物和污水,(这已经是一种严重污染了)污水成份复杂,污染严重,难以治理。水回收利用率低,效果不理想和难以控制,受天气影响大,一场暴雨就把数月间沉积的众多污水和污物冲过处理厂了。现在也有些人也在天面种草和养鱼,但不会和治污水结合起来。
发明目的
有鉴于此,本发明是提供一种有效的污水利用和治理方法,达到高效利用和治理污水的目的,能使水质达到回收再用的程度和目的。对解决合国性和世界性水污染和废水回收再用有重大作用和意义。
技术方案(分为有基和无基两部份)
一、有基部份:部份适用于各种高层,低层楼房各种高业区、住宅区、农村楼、工人宿舍、饭堂、酒楼、各类市场。各类公共厕所等几乎所有的有基污染点,可根据实际不同情况和结合现有治污情况作不同的选择。
1、对污水和染物进行分类收集。
(1)充份、合理,利用室内、室外、地下室、地下、楼面和原有化粪池等场地和空间作为治理场地。
(2)用收集器对污水,污物按需要尽量单纯化进行分类收集。家庭一般情况下可分为:厨房用水、洗衣用水、冲凉用水、楼面生产用水、小便物、大便物、和大便冲水,怎么分类应由实际情况和专家建议而定。在收集器前分别装有过滤器。尽可能把颗粒物与污水分离,减少污水再污染的可能,再把分离物分类集中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在几栋楼成一个小区域进行统一工作。
2、污水治理。
(1)利用动、植物生长原理和生物技术,治理富含有基质的污水。使污水变动物、植的营养,在动物、植物生长过程中净化了污水:
①利用楼面空间,建成养鱼池和果菜生产基地,使污水在鱼和菜生长过程种净化污水(考滤受力情况而作实际操作)
②利用和建设合条件的大便收集器(如化粪池)放养生命力强和鱼类(如垃圾塘虱)进行初级治理,使生产和治理污水结合起来。
③利用各种可用的耕地、菜场,林场、果园、山岭等地方的特性,使污水治理达最大利用效果。
(2)运用现有治理污水技术和方法对上所述“1、2”的污水,按实际情况和设计需要治理,达到要求再利用、回收、排放。
3、根据地域大小,大便物、小便物在满足上述“2”的用量后的量的多少,各方面产生的污染物的多少,社会发展状况,便用周期等情况选址、设计,建设智能集污大楼,对屎和尿等污物进行分类收集。除思考在自身工作原理和需要外,还应重点考虑周围环境和自身设计对自身必定受到的污染的治理能力及同边的影响。
4、的收集器是指一切可用的容器,包括化粪池,大小水池和一切使用的容器。
二、无基部份:本部份适用于各工厂、类洗车场、修理厂等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无基或少量有基的污染水。
1、对污水和污物进行分类收集。
(1)充份合理利用室内、室外、地下室、地下、楼面及原有治理污水的设施等场地和空间作治理场地。
(2)用收集器对污水污物进行分类收集,原则为:污水成份越单纯越好,每个污水点成立一个收集点,即使是很少量的污水点也要独立收集,实际操作由专家决定,在收集器前设置过滤器把颗粒物分离集中处理。
2、污水治理。
(1)运用现在治理污水技术和方法对上所述1、(2)的污水,污物按实际情况和设计需要分别治理,必需时也可运用动、植物生长原理结合治理,达到要求再利用、回收、排放。
(2)有些污水和污物常规下难治理,我要经特殊方法、条件治理的,就采用区域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方式治理。
(3)组织专家为厂家服务,进厂视察祥细生产过程,设定祥细的治理流程和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志杰,未经陈志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75047.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遥控器按键功能的自定义方法
- 下一篇:接合结构及接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