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级联选择输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75718.7 | 申请日: | 2007-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51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请求不公开姓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级联 选择 输出 装置 | ||
所属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视频级联选择输出装置,特别是一种用于监控系统中的视频级联选择输出装置。
背景技术
在监控系统中进行监控录像时,一般要监测很多路视频图像,但实时观看的只有其中一部分,因此涉及到选择问题。目前一般的做法是,在监控录像机后增加一个单独的视频矩阵开关来选择。但当前市场上的视频开关矩阵价格很高,动辄上万元,甚至更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视频级联选择输出装置,可以省掉单独的视频矩阵开关。
在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时,采取了以下技术手段:
一种视频级联选择输出装置,包括有N个监控录像机,每个监控录像机接有M个视频输入,K个视频输出,其中K小于或等于M,M、N、K都大于1,其特征在于:
每个监控录像机的第一个视频输出都连接在一起,一直到第K个视频输出也都连接在一起;
其中有一个监控录像机连接有控制器,每个监控录像机之间都通过控制信号接口相连;
控制器通过控制信号接口向每个监控录像机发出控制信号,使连接在一起的各监控录像机的对应视频输出中,只有一个监控录像机的视频输出是有效的,而相连在一起的其他对应视频输出处于断开状态。
在本发明中,由于充分利用了监控录像机自身的视频选择功能,因此省掉了单独的视频矩阵开关,节省了大量费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图1为本实施例的电路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监控系统中,首先在单台DVR/NVR监控录像机上实现16(指视频通道数,下同)选16,或16选16、16选8、8选8以及8选4等,然后用电缆将多台DVR/NVR监控录像机级联在一起,具体台数理论上可以不受限制,在本实施例中为16台,最后的输出则由DVR/NVR监控录像机上连接的键盘控制,这样最后的结果可以做到对多台DVR/NVR监控录像机的所有视频输入作任意16、8或4通道选择输出,比如:对16台16选16的DVR/NVR监控录像机级联后可以作到对16X16,即256通道视频任选16通道输出的功能,也即可以代替一个256选16的小规模视频矩阵开关。
先谈谈市场上已有的视频切换开关芯片,便宜的比如ZARLINK公司的MT8816、INTERSIL公司的CD22M3494等可以实现16选8,这些器件价格便宜,但性能一般;另外,象MAXIM公司的MAX4458、MAX4456等器件价格虽然贵了一些,但功能更强,可以实现32选16或16选16;性能(比如输出视频效果)更佳、可靠性更好。
如图1所示:图中16选8的DVR/NVR监控录像机采用的是ZARLINK公司的MT8816或INTERSI公司的CD22M349416,这里将此类DVR/NVR监控录像机取名为CA。
将16台CA依序用视频电缆将每一台的8路视频输出级联起来,同时,每一台上还要用RS485方式连接通讯,最后的第16台则会连接键盘,我们称它为主机。其中每台DVR/NVR监控录像机对应输出通道的输出是直接短路的,比如所有16台DVR/NVR的第一路输出均为VOUT-1,它们在电性能上是完全短接的,当要求被选中DVR/NVR的第一路输出为有效输出时,其余15台DVR/NVR监控录像机的第一路输出为高阻,处于断开状态,以保证有效输出不会被影响。工作中,操作人员通过主机键盘发出的指令除了送给主机外,同时还通过RS485通讯送到所有级联的DVR/NVR监控录像机,并让它们按主机要求控制自己的视频输出。CA就是依据上述原理完成对256(16X16)通道视频输入做8通道选择输出的。
同样道理,我们也可以完成对256(16X16)通道视频输入做16通道选择输出的。为此,我们使用16选16的DVR/NVR监控录像机,而其中的视频切换开关芯片采用的是MAXIM公司的MAX4456,这里将此类DVR/NVR监控录像机取名为CB。
在输出端可以串接一个字符叠加器以叠加OSD,比如每通道增加自己独立的通道标识以及厂商标识等,对于CB类设备,使用2片MAXIM公司的MAX4455即可方便地实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075718.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