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78489.4 | 申请日: | 2007-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949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24 |
发明(设计)人: | 杨群英;吴玲;喻彦林;唐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33/32 | 分类号: | G01N33/32;G01N21/00 |
代理公司: | 重庆弘旭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韶红 |
地址: | 401120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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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鉴定 油溶性 印油 印泥 相对 形成 时间 方法 | ||
1、一种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通过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印文与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然后将其进行比较,从而判定待检印文的相对形成时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是按如下步骤进行:a)、待检印文及其载体保存状况的检验、待检印文是否油溶性印油或印泥盖印形成检验、待检印文载体纸张的检验和待检印文所用油溶性印油或印泥种类的检验;b)、从样本库中筛选出参比样本印文;c)、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印文与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然后将待检印文的溶解率与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进行比较来判定待检印文相对于参比样本印文形成时间的先后或接近程度:若待检印文的溶解率小于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则待检印文的形成时间早于参比样本印文的形成时间;若待检印文的溶解率大于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则待检印文的形成时间晚于参比样本印文的形成时间;若待检印文的溶解率越接近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则待检印文的形成时间越接近参比样本印文的形成时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检印文及其载体保存状况的检验为目测或/和显微观察或/和多波段光源检验;所述待检印文是否油溶性印油或印泥盖印形成检验是通过酯类或/和醇类有机溶剂溶解少量印文以观察其溶解性能进行判断;所述待检印文载体纸张的检验为目测或/和显微观察或/和厚度测定或/和纸张纤维和纸浆种类检验;所述待检印文所用油溶性印油或印泥种类的检验为测定其红外光谱或/和拉曼光谱或/和荧光光谱,并对待检印文色料进行薄层色谱分析。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从样本库中筛选出参比样本印文是从样本库中筛选出与待检印文所述检验项目结果一致的样本印文作为参比样本印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别平行测定待检印文与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按以下步骤进行:在一定温度下,首先分别切取色泽浓淡均匀的待检印文与参比样本印文相同面积大小的部分印痕;然后用等量有机溶剂分别溶解后,于多个时间点分别同时从待检印文与参比样本印文溶解液中采样;最后分别平行测定各采样中印文溶解量,并按溶解率=某一时间点的溶解量/最终溶解量分别计算所述待检印文与参比样本印文的溶解率。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定温度下指16~20℃;所述有机溶剂为醇类和酯类二元体系;所述多个时间点指2~5个时间点,且第1个时间点与最后一个时间点应相隔2小时以上;所述分别平行测定各采样中印文溶解量是采用薄层色谱法或高效液相色谱法或紫外-可见光谱法进行定量分析;所述最终溶解量为最后一个时间点采样中的溶解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醇类为甲醇或乙醇或丁醇或戊醇,所述酯类为乙酸乙酯或乙酸丁酯,所述醇类和酯类二元体系的配比为醇类∶酯类=1~2∶1。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别平行测定各采样中印文溶解量是采用薄层色谱法进行定量分析时,其分析条件为:吸附剂为硅胶HSG F254,展开剂:正丁醇、乙醇、水、冰醋酸的体积比依次为:9∶1∶1∶1,展开温度16~20℃,展开时间10~20min;采用薄层色谱扫描仪进行扫描时,检测波长为510nm。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别平行测定各采样中印文溶解量是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定量分析时,其分析条件为:色谱柱:5μm C18柱,流动相:甲醇/乙腈90∶10,流速:0.5mL/min,紫外检测波长:254nm。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鉴定油溶性印油/印泥印文相对形成时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别平行测定各采样中印文溶解量是采用紫外-可见光谱法进行定量分析时,其分析条件为:测定波长51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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