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核量控税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84840.0 | 申请日: | 2007-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01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23 |
发明(设计)人: | 陈明发;蒋光度;陆航程;廖卫东;任永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亚元防伪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亚元防伪纸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G06F17/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36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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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核量控税 方法 | ||
1.核量控税方法,它包括——
a)制作一种防伪税花,在其上印刷上税花序号;
b)将防伪税花提供给生产企业,并将每一生产企业领用防伪税花的数量以及被加贴产品信息,记录存储到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中;
c)生产企业将所领用的防伪税花加贴在其生产的每一件应税产品上;
d)将税花序号记录存储到接入互联网或/和电话网的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中;
e)税务稽查人员或消费者查询真伪时,将税花序号通过上网电脑或电话输入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中;
f)由计算机查询系统将输入的税花序号与数据库中预先记录存储的数据进行检索比较;
g)由计算机查询系统将检索比较结果信息或税花的防伪特征信息,反馈给税务稽查人员或消费者;
h)税务征管机关从计算机查询系统数据库中,查询统计出生产企业领用防伪税花的实际数量以及被加贴产品信息,然后,依据该统计数据向生产企业计征稽查产品的应税数额;
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
i)设立税花流向计算机追踪系统(1)及数据库(2),将其与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网络系统(3)连接;
j)在数据库(2)中为每一销售企业开设一个税花流向追踪账户;
k)生产企业出售产品给销售企业时,将其产品所使用防伪税花的数量信息、被加贴产品及其出售价格信息、以及销售企业的税花流向追踪账户信息,写入IC卡或U盘中并提交上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征管机关;
L)由税务征管机关将IC卡或U盘中税花的数量信息、产品及其出售价格信息导入销售企业的税花流向追踪账户进行记录;
m)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征管机关,将销售企业税花流向追踪账户中记录的税花数量信息及其产品出售价格信息作为销售企业的进项信息,依法向销售企业计征应税数额。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量控税方法,其特征还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
a)上游销售企业将产品转售给下游销售企业时,将其产品所使用防伪税花的数量信息、被加贴产品及被转售的价格信息、以及下游销售企业的税花流向追踪账户信息,存入IC卡或U盘中并提交上报给上游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征管机关,由税务征管机关将IC卡或U盘中的防伪税花的数量信息、产品及其被转售的价格信息导入下游销售企业的税花流向追踪账户进行记录;
b)下游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征管机关,将下游销售企业税花流向追踪账户中记录的防伪税花数量信息及其被转售的价格信息,作为下游销售企业的进项信息,依法向下游销售企业计征应税数额。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核量控税方法,其特征还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所述IC卡或U盘,采用现行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所使用的税控IC卡或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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