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710087250.3 | 申请日: | 2007-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7227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24 |
发明(设计)人: | 张凯;郜艳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4 | 分类号: | H04L12/24;H04L12/26;H04L12/5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尚志峰;吴孟秋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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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网络 管理 系统 共享 高级 告警 规则 方法 装置 | ||
1. 一种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处理:
当网络管理系统设置特定高级告警规则时,所述网络管理系统首先查询网元管理系统上已经设置的高级告警规则;
在所述网元管理系统上已经存在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情况下,所述网络管理系统请求所述网元管理系统将其设置为所述特定告警规则的订阅者;以及
在所述网元管理系统上不存在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情况下,所述网络管理系统对所述网元管理系统设置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订阅者为与相应的高级告警规则有订阅关系的网络管理系统。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元管理系统仅将经过所述高级告警规则处理过的告警信息发送给其订阅者。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级告警规则有一个或多个订阅者。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网元管理系统上不存在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情况下,设置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所述网络管理系统为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首位订阅者。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以下处理:
所述网络管理系统向所述网元管理系统请求删除其与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订阅关系;以及
响应于所述网络管理系统的删除请求,所述网元管理系统将所述网络管理系统从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订阅者列表中删除。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以下处理:
所述网元管理系统检查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的订阅者列表是否为空,并且在判断结果为是的情况下,删除所述特定高级告警规则。
8. 一种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装置,位于网元管理系统侧,其特征在于,包括:
高级告警规则订阅管理模块,用于实现对高级告警规则的订阅管理功能;以及
高级告警发送模块,用于向订阅了所述高级告警规则的所有网络管理系统发送经过所述网元管理系统处理的告警信息。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订阅管理功能是以下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新增高级告警规则及其订阅者信息;对已经存在的高级告警规则增加/删除订阅者信息;在高级告警规则的订阅者列表为空的情况下,删除所述高级告警规则;以及向所述高级告警模块提供各个高级告警规则及相应的订阅者信息。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多个网络管理系统共享高级告警规则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级告警发送模块通过Itf-N接口发送所述告警信息,并连接至所述高级告警规则订阅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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