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对特约客户进行消费优惠的商务模式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93830.3 | 申请日: | 200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786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张夫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夫杰 |
主分类号: | G06Q90/00 | 分类号: | G06Q90/00;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129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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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特约 客户 进行 消费 优惠 商务 模式 | ||
1、一种对特约客户进行消费优惠的商务模式,由公司建立商务平台即系统,公司与其他商家即特约商户进行合作,特约商户利用系统产生的序列号,或是特约商户在系统中自主设定的号码作为特约商户号码,同时,特约商户在系统中自主设定凭此号码消费的优惠折扣。特约客户使用系统获得特约商户号码,通过正确提供特约商户号码,可在特约商户处享受一定的消费优惠折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务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特约商户包括有使用系统的酒店、餐厅、咖啡馆、茶楼、服装店、球馆等从事服务经营的商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务模式,其特征在于:特约客户指通过使用系统获得特约商户号码的自然人或团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务模式,其特征在于:特约商户的商户号码可由系统产生,或是由特约商户在系统中自主设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务模式,其特征在于:特约客户在特约商户处消费,若要享受约定的消费优惠折扣,必须正确提供特约商户号码。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商务模式,其特征在于:正确提供特约商户号码的方式包括:口述表达的,手写记录的,电子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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