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98170.8 | 申请日: | 2007-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143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2 |
发明(设计)人: | 詹钧凯;刘佛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4 | 分类号: | H04N7/24;H04N7/26;H04N7/5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梁挥;祁建国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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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携式 多媒体 播放 装置 | ||
1.一种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包含:
一译码器,用以将一影音信号转换为一视频流及一音频流;
一编码器,用以将上述视频流及上述音频流编码成一影音串流信号;以及
一无线发射模块,用以传送上述影音串流信号至具有一无线信号接收器的一显示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无线信号接收器,具有一无线接收模块及一解多功器,上述无线接收模块用以接收上述影音串流信号,上述解多功器用以将上述影音串流信号转换为一播放视频流及一播放音频流以供上述显示装置显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影音信号为上述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内所预先储存的一数字影音文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影音信号为一数字电视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影音信号为一模拟电视信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一影像信号输入端及一声音信号输入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影音信号为上述影像信号输入端及上述声音信号输入端所输入的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无线信号接收器为整合于上述显示设备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无线信号接收器是通过一影音端子与上述显示装置连接。
10.一种可携式多媒体播放装置,适用于传输多媒体串流信号至一外接电视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译码器,用以将一数字电视信号转换为一视频流及一音频流;
一编码器,用以将上述视频流及上述音频流编码成一影音信号;以及
一无线发射模块,用以传送上述影音串流信号至上述外接电视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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