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天线组合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和使用天线组合系统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00446.1 | 申请日: | 2007-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67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15 |
发明(设计)人: | 刁心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7/04 | 分类号: | H04B7/04;H04B7/08;H04B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尚志峰;吴孟秋 |
地址: | 518057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线 组合 系统 移动 通信 使用 方法 | ||
1. 一种天线组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阵列天线;
至少一个非阵列天线;以及
射频模块,连接到所述至少一个阵列天线和所述至少一个非阵列天线,其包括一组射频通道和射频开关,其中,
该组射频模块中的至少一个射频开关用于使所述射频模块中的接收通道或发射通道在所述阵列天线和所述非阵列天线之间进行切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频模块位于基站处理器、所述阵列天线、或所述非阵列天线中。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阵列天线在方位角上实现360度覆盖时,所述非阵列天线为全向天线;以及在其它情况下所述非阵列天线为扇区天线。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扇区天线的部分工作频谱与所述阵列天线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频谱重叠。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阵列天线布置在所述扇区天线的后上方区域内。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扇区天线和所述阵列天线共站址安装,覆盖同一个区域。
7.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扇区天线和所述阵列天线之间以时分复用方式共享至少一个接收通道或至少一个发射通道。
8. 一种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
至少一个基站处理器,用于对所述天线组合系统中的射频模块进行控制;以及
至少一个终端,用于与所述天线组合系统进行交互。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终端具有两个接收通道、一个发射通道、以及两个接收天线,
其中,所述接收通道和所述发射通道在不同的一个频谱或两个频谱上以时分方式工作,以及所述接收天线在不同的一个频谱、两个频谱、或三个频谱上以时分方式工作。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终端具有一个接收通道、一个发射通道、以及一个接收天线,
其中,所述接收通道和所述发射通道在不同的一个频谱或两个频谱上以时分方式工作,以及所述接收天线在不同的一个频谱、两个频谱、或三个频谱上以时分方式工作。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天线组合系统与所述至少一个移动终端之间具有上/下行业务信道,所述上/下行业务信道是使用双向使用的第一频谱由所述天线组合系统中的所述阵列天线中的至少一个天线单元与所述扇区天线组合来实现接收和/或发射的。
1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天线组合系统与所述至少一个移动终端之间具有以下任意一种信道或其组合:多媒体广播信道、小区同步信道、小区广播信道、基站至终端的反馈信道、以及终端至基站的反馈信道,其中,所述多媒体广播信道、所述小区同步信道、所述小区广播信道、以及所述基站至终端的反馈信道是使用下行单向第二频谱由所述天线组合系统中的所述扇区天线来进行发射的;以及
所述终端至基站的反馈信道是使用上行单向第三频谱由所述天线组合系统中的所述扇区天线来接收的。
13. 一种使用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天线组合系统实现接收分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402,终端在第一频谱上向基站发送业务信号;以及
步骤S404,所述天线组合系统中的一个扇区天线和阵列天线中的一个或多个天线阵元构成两个或多个接收通道,以空间分集的方式对所述业务信号进行接收。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404中包括以下处理:
基站处理器根据所述阵列天线中各个阵元所接收到的所述业务信号的之间的相关性大小,从所述阵列天线中选择与其它阵元相关性大的阵元;以及
将与所选择的阵元相对应的射频接收通道通过射频模块中的射频开关与所述扇区天线相连接,以传送由所述扇区天线感应到的所述业务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0044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