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组合物和包含它的液晶显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01977.2 | 申请日: | 2007-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40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29 |
发明(设计)人: | 损廷昊;竹下房幸;柳在镇;尹容国;金贤昱;金长玄;石旻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9K19/10 | 分类号: | C09K19/10;G02F1/1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巫肖南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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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组合 包含 液晶显示器 | ||
1.液晶组合物,包含
包含化学式(I)代表的含氟化合物的第一类,和
包含化学式(III)、化学式(IV)和化学式(V)代表的至少一种中性液晶化合 物的第二类,
其中:
W1和W2中的至少一个包含氟原子;
A和B各自包含选自链烷基或环烷基和链烷氧基或环烷氧基中至少之 一;
化学式(III)、化学式(IV)和化学式(V)代表的所述中性液晶化合物包含 R1-R6作为端基,其中R1-R6各自为C1-C12烷基、烷氧基和链烯基中之一;
假如在第二类中,在端基没有链烯基的中性液晶化合物是第一亚类,和 在端基具有链烯基的中性液晶化合物是第二亚类,则所述第二亚类的含量小 于第一和第二类总含量的7重量%,
其中所述第一类进一步包含化学式(II)代表的含氟化合物;
其中:
W1、W2和W3中至少之一包含氟原子;和
C和D各自包含选自链烷基或环烷基和链烷氧基或环烷氧基中至少之 一。
2.权利要求1的液晶组合物,其中化学式(I)由化学式(VI)代表,
其中:
W1和W2各自独立地是选自-F、-CF3、-CF2H、-OCF3和-OCF2H中之一;
R7和R8各自独立地是选自氢原子和具有C1-C12的烷基或烷氧基中之一;
A1、A2、B1和B2各自独立地是选自反-1,4-亚环己基、1,4-亚苯基、1,4- 亚环己烯基、1,4-二环[2,2,2]亚辛基、哌啶-1,4-二基、萘-2,6-二基、十氢萘-2,6- 二基和1,2,3,4-四氢萘-2,6-二基中之一;
Z1、Z2、Z3和Z4各自独立地是选自-CH2CH2-、-CH=CH-、-CH(CH3)CH2-、 -CH2CH(CH3)-、-CH(CH3)CH(CH3)-、-CF2CF2-、-CF=CF-、-CH2O-、-OCH2-、 -OCH(CH3)-、-CH(CH3)O-、-(CH2)4-、-(CH2)3O-、-O(CH2)3-、-CF2O-、-OCF2-、 -COO-和-OCO-中之一;和
a、b、c和d各自独立地是0或1的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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