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介质用颗粒以及使用其的信息显示用面板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02048.3 | 申请日: | 2007-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12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14 |
发明(设计)人: | 药师寺学;小林米次;村田和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普利司通 |
主分类号: | G02F1/167 | 分类号: | G02F1/167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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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介质 颗粒 以及 使用 信息 面板 | ||
1.一种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该显示介质用颗粒构成用于信息显示用面板的显示介质,该信息显示用面板在至少一方为透明的两个基板之间封入显示介质,通过对显示介质施加电场,使显示介质移动而显示图像等信息,其中,
该显示介质用颗粒之一是粉碎树脂组合物的块并分级而得到的粉碎颗粒,构成显示介质用颗粒的树脂的基于ASTM D256测定的艾氏冲击强度小于4kgf·cm/cm,并且构成显示介质用颗粒的树脂的基于ASTM D648测定的载荷挠曲温度是超过100℃的温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所述树脂材料为环烯烃树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介质用颗粒的平均粒径为0.1~50μ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使用载体通过吹出法测定的所述显示介质用颗粒的带电量以绝对值计为10~100μC/g。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使用载体通过吹出法测定的所述显示介质用颗粒的带电量以绝对值计为10~100μC/g。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介质用颗粒是对与其表面隔开1mm的间隔配置的电晕放电器施加8KV的电压产生电晕放电而使颗粒表面带电时,0.3秒后的表面电势的最大值大于300V的颗粒。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介质用颗粒是对与其表面隔开1mm的间隔配置的电晕放电器施加8KV的电压产生电晕放电而使颗粒表面带电时,0.3秒后的表面电势的最大值大于300V的颗粒。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介质用颗粒是对与其表面隔开1mm的间隔配置的电晕放电器施加8KV的电压产生电晕放电而使颗粒表面带电时,0.3秒后的表面电势的最大值大于300V的颗粒。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介质用颗粒是对与其表面隔开1mm的间隔配置的电晕放电器施加8KV的电压产生电晕放电而使颗粒表面带电时,0.3秒后的表面电势的最大值大于300V的颗粒。
10.一种信息显示用面板,其特征在于,在至少一方为透明的相面对的两个基板之间封入至少1种以上包含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介质用颗粒的显示介质,通过基板内产生的电场,使显示介质移动而显示图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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