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需再引导对硬盘进行分区的设备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04957.0 | 申请日: | 2007-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52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发明(设计)人: | 李源昌;曹健荣;辛大荣;李旻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12/02 | 分类号: | G06F12/0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戎志敏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需 引导 硬盘 进行 分区 设备 方法 | ||
本申请要求2006年5月17日向韩国知识产权局递交的韩国专利申 请No.2006-44414的优先权,将其公开合并在此作为参考。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方案涉及一种用于对硬盘驱动器(HDD)进行分区的设备 和方法,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设备和方法,用于将HDD分区成所需数目 的具有所需大小的分区,而一旦用户注册已经完成时,无需再引导 (reboot)。
背景技术
通常,当用户购买电脑时,同时包括硬件和在硬件上运行的已安装 软件。软件包括操作系统(OS)、设备驱动程序、应用程序和网络软件。 另外,由于大容量HDD的出现和分区的概念,将HDD分区成两个或更多 分区在用户中已经变得较为普遍。例如,用户可以将OS和实用程序安装 在基本分区上,而把数据存储在扩展分区中,从而增加PC的性能,并且 使数据存储更方便。
然而,传统的分区相关程序需要多次再引导和相当长的时间,因此 是不方便的。另外,一些PC具有出厂默认的分区数目(例如两个)。因 此,如果用户想要改变分区数目或者与这两个分区情况相反想要在HDD 上具有单个存储空间,用户必须擦除分区,对HDD进行格式化,并重装 OS和其它应用程序。
美国专利No.6,526,493(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Partitioning And Formatting A Storage Medium Without Rebooting By Creating A Logical Device Control Block On-the-fly)公开了一种方法,包括对 之前没有被格式化的分区进行表示,将所创建的逻辑装置控制块和所标 识的分区的物理装置控制块信息相关联,向所标识的分区分配驱动器名 (drive letter),并将驱动器名和物理装置控制块信息相关联。将驱动 准备配置用于在分区之后或格式化之后无需再引导用于驱动准备的计算 机系统而执行。然而,上述方法没有公开在HDD上有未分配驱动器的技 术,以使用户能够分配驱动器并且增加其大小。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各个方面允许用户在导入设备时将HDD划分具有所需数目 的具有所需大小的分区,而在完成用户注册后不需要再引导。
本发明另外的方面和/或优点部分将在接下来的描述中的部分地阐 述,根据描述部分地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通过本发明的实践得知。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出了一种对HDD进行分区的设备,包括: 输入单元,用于接收用户注册和分区配置信息;状态检查单元,用于检 查主分区状态;隐藏分区检查单元,如果状态检查单元确定主分区处于 工作(in-progress)状态,用于检查隐藏分区数目以便确定对从分区的 分区是否为可实现的;以及分区执行单元,如果隐藏分区检查单元确定 对从分区的分区是可实现的,用于根据输入的分区配置信息对从分区进 行分区。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提出了一种对HDD进行分区的方法,包 括:检查主分区的状态;如果检查的主分状态处于工作状态,检查隐藏 分区的数目以便确定分区的执行是否为可实现的;如果检查到的隐藏分 区数目显示分区是可实现的,则根据输入的分区配置信息对从分区进行 分区;以及在分区完成后对分区进行格式化。
附图说明
结合附图,根据实施例的以下描述,本发明的这些和/或其他方面 和优点将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更加易于理解,其中
图1示出了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内置于无需再引导而对HDD进行 分区的设备中的HDD结构;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无需再引导而对HDD进行分区的设备的 方框图;
图3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用于显示在无需再引导而对HDD进 行分区的设备中接收到的分区信息的分区配置屏幕;
图4是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无需再引导而对HDD进行分区的 设备的流程图;以及
图5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在对HDD进行分区的设备中对HDD 进行分区的过程。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对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详细参考,其范例在附图中说明,在全 文中,相同的参考符号代表相同的元件。为解释本发明下述实施例将参 考附图被描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未经三星电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0495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