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物镜、透镜驱动机构、光学拾取头装置以及它们的组装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09238.8 | 申请日: | 2007-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928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8 |
发明(设计)人: | 梶田信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1B7/135 | 分类号: | G11B7/135;G11B7/09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沈昭坤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镜 透镜 驱动 机构 光学 拾取 装置 以及 它们 组装 方法 | ||
1.一种物镜,其特征在于,
光学拾取头装置向记录介质照射来自光源的光,并进行从记录介质读出记录的信息以及向记录介质写入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动作,在所述光学拾取头装置的透镜驱动机构上安装的物镜中,
包含一种透镜,该透镜是由成型品构成的透镜,并在透镜上存在成型时形成的内浇道的一部分即内浇道残留部,且透镜的重心在该透镜的光轴上。
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物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物镜在与形成于半径方向外周侧上的内浇道残留部相对的光轴对称位置上形成凹部。
3.如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物镜,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内浇道残留部和所述凹部上通过粘接剂与透镜架固定。
4.如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物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浇道残留部和所述凹部配置在透镜外周假想圆的半径方向内侧,
由所述外周假想圆连起来的模拟透镜除去形成了所述内浇道残留部和所述凹部的该透镜的残余部分,规定其在对于光轴的对称位置上体积相等。
5.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物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浇道残留部形成于透镜半径方向外周侧,在与透镜的内浇道残留部相对的光轴对称位置上,设置与所述内浇道残留部体积相等的凸部。
6.如权利要求5中所述的物镜,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内浇道残留部和所述凸部上通过粘接剂与透镜架固定。
7.一种透镜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具有物镜、以及安装该物镜的透镜架,所述物镜包含一种透镜,是由成型品构成的透镜,并在透镜上存在成型时形成的内浇道的一部分即内浇道残留部,且透镜的重心在该透镜的光轴上。
8.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透镜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镜架保持所述物镜,并使其能够绕着其光轴旋转。
9.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透镜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浇道残留部形成于透镜半径方向外周侧,并在与透镜的内浇道残留部相对的光轴对称位置上,设置与所述内浇道残留部体积相等的凸部,
在所述透镜架上配置能够放置所述内浇道残留部和所述凸部的多个槽部,使得相邻的槽部之间具有相等的角度。
10.一种光学拾取头装置,其特征在于,
安装了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透镜驱动机构。
11.如权利要求10中所述的光学拾取头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物镜与包含该透镜驱动机构的光学拾取头装置的光源的光路中,配置具有绕光轴进行旋转调整的调整部的准直透镜。
12.一种透镜驱动机构的组装方法,其特征在于,
是一种组装光学拾取头装置的透镜驱动机构的方法,
具有:
在由成型品构成的透镜的半径方向外周侧形成成型时形成的内浇道的一部分即内浇道残留部、并将在与所述内浇道残留部相对的光轴对称位置上形成凹部或者凸部的物镜保持在预先于透镜架上形成的沉孔部中的工序;
以及在所述透镜架的沉孔部之中向面临所述凹部或者凸部的部分涂敷粘接剂、并在所述透镜架的沉孔部之中向面临所述内浇道残留部的部分涂敷与该粘接剂等量的粘接剂的工序。
13.如权利要求12中所述的透镜驱动机构的组装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涂敷粘接剂的工序中,
在所述透镜架的沉孔部之中向面临所述物镜的凹部的部分、以及面临所述内浇道残留部的部分滴下粘接剂,使其不会向所述透镜架的沉孔部外侧流出。
14.如权利要求12中所述的透镜驱动机构的组装方法,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确认所述透镜架的平衡、同时调整将所述物镜固定在该透镜架上的粘接剂的填充量的工序。
15.一种光学拾取头装置的组装方法,其特征在于,
是一种组装光学拾取头装置的方法,
具有:
在由成型品构成的透镜的半径方向外周侧形成成型时形成的内浇道的一部分即内浇道残留部、并将在与所述内浇道残留部相对的光轴对称位置上形成凹部或者凸部的物镜保持在预先于透镜架上形成的沉孔部中的工序;
在所述透镜架的沉孔部之中向面临所述凹部或者凸部的部分涂敷粘接剂、并在所述透镜架的沉孔部之中向面临所述内浇道残留部的部分涂敷与该粘接剂等量的粘接剂的工序;
在涂敷所述粘接剂后、确认所述透镜架的平衡以及从该光学拾取头装置的光源发出的光的像差的工序;
以及根据所述平衡和所述像差的确认结果、从而使所述像差最佳化的工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09238.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