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地板真空吸尘器的管嘴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10132.X | 申请日: | 2007-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964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9 |
发明(设计)人: | H·迪尔格;D·卡芬伯格;T·林德;K-D·里尔;H-J·施托伊特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维斯尔-韦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9/02 | 分类号: | A47L9/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兆东 |
地址: | 德国维尔***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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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地板 真空 吸尘器 | ||
1.一种用于地板真空吸尘器的管嘴,具有:
底架(1),其包括具有至少一个滚轮(3)的后底架部分(2)和在抽吸方向上凸伸以便与抽吸头(5)进行连接的前侧部分(4);
抽吸头(5),其安装在前侧部分(4)上,以便于可绕一水平倾转轴线(6)进行倾转运动,且其底面上具有由抽吸口前边缘(7)和抽吸口后边缘(7′)限定的抽吸口(8);以及
抽吸管连接件(9),其设置在底架(1)上,以便于绕一水平铰接轴线(10)在固定的旋转范围内可旋转,
其中,抽吸头(5)绕水平倾转轴线(6)的向前倾转运动受抽吸头(5)第一止动位置的限制,向后倾转运动受抽吸头(5)第二止动位置的限制,其特征在于:水平倾转轴线(6)与由抽吸口前和后边缘(7、7′)所形成的区域之间的距离(h1)大于35毫米,且在第一止动位置上,抽吸头(5)相对于底架(1)的前侧部分(4)倾转相对于停息位置最大为15°的角度,其中,在停息位置上,抽吸口前和后边缘(7、7′)与滚轮(3)的支撑点(13)位于一个平面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在第二止动位置上,抽吸头(5)相对于底架(1)的前侧部分(4)倾转相对于停息位置最大为10°的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在第一止动位置上,抽吸头(5)相对于底架(1)的前侧部分(4)倾斜最大为13°的角度而设置,在第二止动位置上,相对于停息位置倾斜最大为7°的角度。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所确立的、抽吸管连接件(9)相对于底架(1)绕水平铰接轴线(10)可旋转的角度范围在40°到70°之间,优选地是在50°到60°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水平铰接轴线(10)与滚轮(3)的支撑点(13)之间的垂直距离(h2)在15mm到30mm的范围内。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倾转轴线(6)与铰接轴线(10)之间的水平距离(L)在80mm到130mm的范围内,优选地是在90mm到110mm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抽吸口前边缘(7)从其中间部分开始,至少部分地与抽吸头(5)的横向方向倾斜地成锐角α的角度朝向抽吸头(5)的前边缘(20)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抽吸口前边缘(7)具有在横向上延伸的中间区域(18),且抽吸口前边缘(7)的端部区域(19)靠近抽吸头的横向边缘,所述端部区域(19)分别以与抽吸头(5)的横向倾斜地成锐角α的角度朝向抽吸头的前边缘(20)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角度α在1.5°到6°的范围内,优选地是在2°到4°的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到9之一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抽吸口(8)由单个抽吸通道(21)形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到9之一所述的管嘴,其特征在于:抽吸口(8)由前抽吸通道(21a)和后抽吸通道(21b)形成,且至少在一抽吸开孔(16)的侧旁位置,前抽吸通道(21a)和后抽吸通道(21b)由一横挡体(22)分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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