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复方海参糖肽口服液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14414.7 | 申请日: | 2007-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336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发明(设计)人: | 方华;杨静;李文超;王金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海健方医药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K36/815 | 分类号: | A61K36/815;A61K35/56;A61K38/17;A61P35/00;A61P37/04;A23L1/29;A61K35/64 |
代理公司: | 威海科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于 涛 |
地址: | 264200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复方 海参 糖肽 口服液 | ||
1、一种复方海参糖肽口服液,其特征在于以海参为原料提取的糖肽液,再加入蜂王浆,配以中药提取液组成,其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海参糖肽液50-70%、蜂王浆5-20%、中药提取液10-30%,然后经混合、均质、封口、灌装、灭菌工艺制备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方海参糖肽口服液,其特征在于中药提取液是从人参、灵芝、枸杞子、罗汉果中提取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方海参糖肽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海参糖肽液是以海参为原料,采用酶解、醇沉、柱层析等方法制备的提取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方海参糖肽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蜂王浆液是以蜂王浆与蜂蜜混合制取,其组分的百分比为蜂王浆5-30%,蜂蜜20-9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复方海参糖肽口服液,其特征在于中药提取液各组成成份的重量百分比为:人参20-50%,灵芝20-50%,枸杞子20-50%,罗汉果10-3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威海健方医药研究所,未经威海健方医药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14414.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